不动产赠予协议赠予人(甲方):住所:联系方式:受赠人(乙方):住所:联系方式: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予不动产行为的权利责任,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赠予财产第一条(写明标的物)赠送给受赠人,其所有权证明为:赠予人将其所有的(写明证明赠予人所有权的证据名称)赠予财产的状况第二条;名称:数量:;质量:;。价值:赠予目的第三条。第四条赠予财产的交付(写明具体的日,到赠予人会同受赠人于年月不动产产权登记机关名称)办理赠予的不动产移转登记及转让手续。手续办理第五条逾期不办的,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受赠人应在(写明具体的期间)视为拒绝接受赠予。第六条权利保证赠予人确认本件赠予不动产土地及房屋,在赠予前并无积欠税金,倘有积欠,赠予人应负责缴清。.费用负担第七条受赠人无须向赠予人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受赠人负担。第八条赠予的撤销赠予人在赠予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予。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责任性质的赠予协议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予协议,不适用前款。第九条赠予物的交付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责任性质的赠予协议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予协议,赠予人不交付赠予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赠予物的损毁第十条因赠予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予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予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十一条赠予物的瑕疵赠予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予人不承担责任。附责任的赠予,赠予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予人在附责任的限度内承担责任。赠予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赠予的撤销第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予人可以撤销赠予:1)严重侵害赠予人或者赠予人的近亲属;(1)对赠予人有扶养责任而不履行;(2)不履行赠予协议约定的责任;(3赠予人的继承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4)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予,并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予的财产;。)(5、赠予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2赠予责任。通知第十三条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1、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各方通讯地址如下:2.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日内,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3、应自变更之日起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协议的变更第十四条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天内)签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五条协议的转让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责任,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1、责任,该责任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2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3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责任。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