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基层学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保障厅《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厅通〔2013〕334号)文件精神,2013年对在乡镇(不含城关镇和街道)及以下学校实施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认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对象1.在乡镇及以下本科生工作年满12年、专科生工作年满16年、中专生工作年满20年;2.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二、申报材料1.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工作总结及业绩材料;2.任现职期间的年度考核表和教学业务考核表;3.由工作单位和县教育局证实的乡镇工作证明;4.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任命(聘任)证书及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承诺书;6.学校对申报认定人员的公示。7.《教师职务评审申报表》一式二份,基本条件审查表一份。1三、评审费: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行事字〔1998〕196号文件规定。四、材料上报时间:各区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附件: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2.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3.《2013年铜仁市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认定花名册名册》4.各县(区)材料送审时间安排表铜仁市教育局2013年11月6日2附件1个人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包括: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任书、获奖证书、考试合格证书、论文、业绩材料及在乡镇学校工作年限等)均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失实的申报材料,本人愿就此承担相应责任,接受有关部门给予的严肃处理,三年内不得申报任职资格。承诺人(签名):所属单位:年月日3附件2单位报送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本单位保证严格按照黔人社厅通〔2013〕334号文件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关条件组织申报认定工作,单位每个申报认定人员的申报材料均真实性可信。如本单位有弄虚作假现象或单位有关人员为申报人弄虚作假提供帮助,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审核人:(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44各县(区)材料送审时间安排表12月10日万山区玉屏县江口县12月11日印江县石阡县松桃县12月12日沿河县思南县12月13日德江县碧江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