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法学院学生干部考评制度一、考评目的监督学生干部日常工作情况,给予其公正的评价,根据评价,奖励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的成员;监督工作推诿、不能及时完成工作的成员,为学期末优秀成员的提升、奖学金及社会工作奖的评选提供参考依据。二、考评对象法学院全体学生干部三、考评原则1、稳定性:考评标准一经公布,不轻易改变。2、公开性:学生干部考评标准需告知全体成员。3、客观性:参与考评的人员需以事实为根据对考评对象进行打分,不得掺杂个人交情、工作关系、偏见等其他主观因素。4、公平性:打分依据为公开的考评标准。四、考评方式采用月度考评和期末考评相结合的方法。1、月度考评:由绩效评定机制替代.2、期末考评:辅导员为学代会主任、学生会主席打分。全体学生为学生干部打分。(每学期末进行学期工作总结,由全体学生根据各干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期末得分每学年考评一次。3、学代会主任、学生会主席得分由辅导员打分、部长打分两部分组成。最后得分=辅导员打分*45%+部长打分*55%4、各部长得分由主席主任打分和部员打分两部分组成。最后得分=主席打分*55%+部员打分*45%5、学代会学生会各部员得分由部长打分和绩效评定打分组成。最后得分=部长打分*50%+绩效评定*50%6、学代会、学生会部长对本人得分有异议的,可以向考评负责部门申请重新打分,由考评负责部门对学代会主任或学生会主席及其部员询问协商后最后做出考评。7、学代会、学生会各部部员对本人得分有异议的,可以向考评负责部门申请重新打分,由考评负责部门对其部长和部员询问协商后最后做出考评。五、考评结果考评结果按照一定比例换算成德育分成绩比重,在德育分里进行加成。六、考评负责部门学代会考评小组负责组织期末的考评活动,收集并汇总考评结果本考评制度由法学院学代会负责解释。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学代会、学生会部员考评表(部长打分)考评对象所在部门本月参加工作内容第一部分:工作态度(共40分)参与平时例会(15分)参与全部例会15分评分请假缺席例会的,请假缺席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从不参加例会0分例会参与程度(15分)积极提供建设性意见15分评分根据在例会讨论中的态度以及发挥的作用,从1-14分酌情打分不参加讨论0分协作精神(10分)积极与他人协作,保持广泛良好关系10分评分根据日常与他人协作以及人际关系情况,从1-9分酌情打分不能与人沟通协作,人际关系差0分第二部分:工作完成程度(共60分)工作完成时间(30分)提前完成工作并能帮助其他人30分评分按时完成工作28分未能按时完成(每拖延半天扣4分)0-24分工作完成质量(30分)非常好,不需后续完善30分评分较好,稍加完善即可20-29分一般10-19分差,需要重新做0-9分总分:考评人:考评时间: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学代会、学生会部长考评表2(部员打分)考评对象部门第一部分:例会(共40分)召开例会(15分)适时召开例会,讲究效率11-15分评分较为适时召开例会,召开例会时略有拖沓6-10分很少召开例会,与需要不符1-5分例会开展过程(15分)清楚详细介绍安排工作,为开展工作提供建设性意见11-15分评分介绍安排工作比较清晰,组织部员就开展工作进行讨论6-10分介绍安排工作含糊不清,无法组织工作开展1-5分协调部员(10分)能够做好协调工作,部员关系良好6-10分评分部员之间存在矛盾,工作展开困难3-5分部员之间存在重大矛盾,工作无法展开1-2分第二部分:开展工作(共60分)安排工作(30分)安排工作合理,各自能及时完成20-30分评分安排工作较合理,经协调互助能及时完成10-19分安排工作不合理,经协调仍不能及时完成1-9分提供指导协助(30分)积极主动帮助部员,给与指导、协助20-30分评分部员求助后能及时给以帮助10-19分部员求助后也不能给以帮助1-9分总分:考评人:考评时间: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学生会部长考评表1(主席打分)考评对象所在部门本月组织工作内容第一部分:工作态度(共40分)参与平时例会(15分)参与全部例会15分评分请假缺席例会的,请假缺席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从不参加例会0分例会参与程度(15分)积极提供建设性意见15分评分根据在例会讨论中的态度以及发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