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先进典型事迹(法院)XX,女,19XX年5月出生,19XX年毕业于XX,中共党员,19XX年考入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任刑事审判一庭四级高级法官。她参加法院工作XX年来,以真挚饱满的工作热情、勤勉忘我地工作状态、顽强拼搏的工作精神为法院审判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曾被评为全省青少年维权先进个人、政法战线“二十佳”司法干警、全省优秀法官,被市委、市法院、市妇联等单位评为杰出青年卫士、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办案标兵、十佳和谐之星、“三八”红旗手标兵、巾帼建功先进个人。从新出发,从零开始20XX年,她在市法院研究室做未成年犯罪调研时,偶然发现此类案件上升幅度较大,犯罪低龄化问题突出。一起特殊的未成年犯罪案件,让她感触颇深,触动极大。一个农村少年,未满18岁却有多次前科劣迹,先后被劳动教养、判处刑罚,但并未悔改,终因邻家姐姐不许弟弟和他这个“坏孩子”一起玩,而将女孩勒死后毁尸灭迹,最终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青葱少年,一生尽失。帮迷路少年回家,是他当时最真实、迫切的愿望。她在撰写调研《通过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调查与分析看少年审判中的权益保护》一文后,充分考量自己是一个未成年孩子的母亲,有当高中教师的经历,做过共青团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情况,毅然决然放弃研究室副主任一职,主动申请到刑事审判一线少年审判岗位工作。从心出发,从零开始。走上少年审判岗位后,她积极探索寓教于审方式,促进少年思想改造,有的放矢开展帮教。人心最难平,她将失足孩子视为己出,履行惩戒教化的法官职责,传导温暖包容的母爱情怀,帮助少年重拾信心,被视为“法官妈妈”。在审理河两名初中学生绑架杀人案件时,了解到两名被告人是因没钱交学费而实施犯罪,虽未得逞,但社会影响较大。考虑二被告人犯罪动机单纯,主观恶性不深,又均为在校学生,平素表现良好。她三去案发地,从民事调解入手,讲法理、亲情和道义,讲惩罚、教育和挽救,多角度多层面引导双方达成民事和解。庭审中,两名少年双双跪在被害人父母面前,痛哭流涕,诚恳认错,被害人的父母被他们真诚悔悟的行为感动,流下热泪,放下仇恨,给予谅解。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在少年审判实践中,采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审理的XX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XX人被判处缓刑。她建立了帮教档案,将未成年被告人的联系方式、服刑场所、缓刑考验期限一一记录在册,通过到服刑地看望、不定期座谈、社区个别回访、互通电话和信件往来、寄生日贺卡等方式了解失足少年在改造过程中思想、生活上遇到问题和困难,帮助他们积极改造。为唤起全社会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关注和参与,她利用业余时间创建青少年维权网站举案说法、以案释法,通过家长论坛和青少年心理门诊等栏目解读未成年人成长的困惑和家长教育盲点,为少年犯父母提供探讨帮教的交互平台和沟通桥梁,受到社会各界普遍欢迎。刚柔并济,泾渭分明“谁执法,谁普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也是增强公众法治意识的方法。法官不仅是犯罪的审判者,也是无辜的保护人;不仅是法治的守护人,也是法律的传播者。裁判无瑕疵,当事人坦然接受,不仅要求法官具备高超的执业能力,更要求其品行端正,能把判决的公正送达到被告人的心里。一次,她听闻在向被告人送达刑事判决时,情绪激动,当场将判决撕得粉碎。她立刻捕捉到了这一举动传递出的被告人不平和暴怒的危险信息,马上从堆积如山的案卷中抽身,赶赴羁押地,再次提审。“我是投案自首,为什么没有从轻?”戴着镣铐的赵某睚眦欲裂、怒目圆睁。“你不是投案自首,你虽然在现场没有走,但构不成投案自首。你没有主动打电话报案,也没有其他举动。根据刑法规定,自首必须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项要件。所以你的沉默等待并不符合自首情节构成要件……”她手持判决,语气平缓,淡定自若、有理有据地为赵某分析解答。经过近1小时的讲解沟通,赵某的疑问、愤怒消失殆尽,对判决定罪量刑再无半分怨言。最后,赵某表示服判不上诉,并郑重地说了一声“谢谢”。生杀予夺,落笔成判,不容错漏。执法如山,沉稳的她先给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