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学生学籍管理20142014年年1212月月1717日日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一、政策依据1、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修订)>的通知》(教职成〔2010〕4号)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2010〕9号)2000版专业目录2010版专业目录二、新旧专业目录的比较2000版2010版专业类13个19个专业数270个321个专业方向470个920个列举职业(工种)1185个列举职业资格证书720个列举继续学习专业方向554个二、新旧专业目录的比较三、专业设置条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专业须具备以下条件:1、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制定的、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完整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相关教学文件;2、开设专业必需的经费和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以及图书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基本办学条件;3、完成所开设专业教学任务所必需的教师队伍、教学辅助人员和相关行业、企业兼职专业教师;4、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从事该专业教学的专业教师,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应保持相对稳定。(一)基本程序1、开展行业、企业、就业市场调研,做好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2、进行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3、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制定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完整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相关教学文件;4、经相关行业、企业、教学、课程专家论证;5、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四、专业设置程序关于目录外专业设置关于目录外专业设置(二)报批审核程序学校申请县审核市审核省备案上报上报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试办报教育部备案每年3月上报关于国控专业设置关于国控专业设置设置程序:应严格审查其办学资质国控专业:医药卫生、公安司法、教育类等专业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核规定条件)市审核省备案教育部备案医药卫生类、教育类、司法服务类专业原则上不得进行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287号)五、专业设置的重要保障1、建立由学校专业负责人和来自行业企业、教研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的专家组成学校专业建设指导组织或机构;2、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专业建设规划与专业建设水平,定期对学校专业设置情况进行审议。六、专业设置的要求——专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调整思路:根据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需要统筹规划专业布局增设——产业发展急需、就业前景好的专业调减——基础条件薄弱、办学质量差的专业整合——专业基础相近、办学效益不佳的专业调整目标:1、避免低水平重复2、形成定位准确、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专业格局3、每个市州建设3—5个特色专业群4、每个学校重点建设2—3个特色专业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1、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9号)2、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14〕12号)一、政策依据一、政策依据二、管理对象二、管理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高职院校中职部,不含技工学校)学生,五年制高职前三年的学生。三、管理职责三、管理职责省、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学校教学副校长是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责任人教学管理部门是学生学籍管理主要责任部门。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负责新生新生注册注册在校生在校生管理管理毕业毕业管理管理四、学籍管理主要内容四、学籍管理主要内容关于新生学籍注册关于新生学籍注册入学条件入学条件学习形式与修业年限学习形式与修业年限入学注册入学注册112233建立学生档案建立学生档案44入学条件入学条件学习形式与修业年限学习形式与修业年限1122入学条件具有应、往届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的学生,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在职企事业单位员工和进城务工人员,均可就读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学生。艺术、体育类专业可招收小学毕业生。外籍或无国籍人员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应当按照国家留学生管理办法办理就读手续。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