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中的感想与体会钢筋施工中的感想与体会我来自东北一个小县城,在多年的钢筋施工中,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也遭遇过许多挫折,在此只想说一些心里话,汇报一些工地的现实情况,经验的东西都写在我的博客和《建筑标准院论坛〉里,基本上都发给大会组委会,欢迎感兴趣的朋友阅读指导。我所要讲的,大多是边远地区施工工地司空见惯的,人们习以为常的实际情况,不代表南方大中城市的施工单位。主要内容是对钢筋工程各种不利的因素,希望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并研究出解决办法,以下分12个小标题,做以简要的阐述。一、钢筋工程肢解发包,法律与现实解释不通在《建筑法》、《合同法》中明文规定,建筑工程中的主体工程,不允许肢解发包,只准许承建施工单位独立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作业,可是在现实中,主体工程肢解发包的现象普遍存在,甚至出现层层转包的现象,我们叫做雁过拔毛、层层剥皮、从中“拼缝”渔利,我们所无法理解的是,几部法律明令禁止,而在建筑市场上肢解发包现象却普遍大行其道,是法律错了呢,形成了法不则从,还是法律无能,国家太大管不过来呢,大量非法的严酷现实,无疑会对钢筋工程的施工质量造成诸多隐患,因为钢筋工程是主体工程中的主体,我在许多文章中呼吁,在每项工程竣工后,都用混凝土透视仪透视重点部位,看看里面的钢筋都是什么样子,就能证明钢筋施工的质量如何。钢筋工程属于隐蔽工程,是建筑物的重点核心工程,更是主体工程的重中之重,绝不可以野蛮施工敷衍了事,国家法律禁止转包是完全正确的,我们看到,经过发包转包之后的钢筋班组,水平高低不等,多数是靠人际关系承揽钢筋活做,不懂技术则花钱雇用钢筋翻样员和带班员来扒图抽筋来“代号”管理,做出的活计进度和质量常常无法过关,只能靠关系维持生意,北方地区山高皇帝远,建筑工程中多数以杂牌施工队伍为骨干,临时凑合起来的施工班组其技术能力可想而知。许多建筑公司,名声倒是不小,其实只有十几个公司成员,没有设备第1页共10页和技术工人,只靠公章与执照维持生存,接收工程后,完全是以挂靠的形式运转发包,大批建筑业的技术工人,均处于无组织状态,能力强的人包几项工程或者包单项工程做,没有组织能力的就当个熟练工自己找活干,这种情况看起来很正常很合理,但是用《建筑法》、《合同法》来衡量却都是违法运作,我们工人班组时常在一起讨论这个事情,无论怎样解释都不能说清楚。在非法承包的大市场环境下产生出众多的包工头,“包工头”这个字眼,即光鲜又阴暗,即出人头地又见不得人。国家法律不知到何时能把建筑市场治理的清清爽爽,井然有序。二、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不搭设临时跳板;使用落后过时的马凳撑脚针对上面所提到的问题,一个最有说服力的内容就是,工地在浇筑混凝土的时候不搭设临时浮动跳板,任由木工、架子工、水暖工、下线电工、混凝土工、至少5个工种的人员在已经绑扎好的钢筋网上面任意踩踏,很快那些钢筋网就被踩踏的不成样子,也根本无法修整到当初的模样,结果都稀里糊涂的埋进混凝土中,这种现象,在所有北方钢筋工人的心灵中都曾经遭受过无比沉重的精神打击或者可以说是精神摧残,本来钢筋工人辛辛苦苦绑扎好的像美丽图案一样的钢筋成品,一时之间被那么多人踩踏的一片狼藉,回过头来还强令钢筋工人去返工修整,在北方地区凡属当过钢筋工的人,都有过这样的心理感受,造成了钢筋工人心灵的一种难以言状的扭曲,101平法标准图集上说得那么严谨,国家施工规范要求得那么严格,监理人员看管得那样的严厉,结果呢,钢筋成品绑扎得方方正正,被埋进混凝土中却是乱七八糟,在场的各位,你们或许没经历过这样的工地,在我们偏远地区的小工地或者说杂牌施工队伍中,这却是屡见不鲜的眼睁睁的现实情况,也包括某些中小城市的工地。本次大会,不光是讨论钢筋工程的技术,也包括钢筋工程施工中的质量与管理,不然,为什么要提到四川大地震呢,其实,这样重要的大会,更应有国家直属部门或单位来参与来组织来领导,如建设部,标准院等,钢筋工程人命关天,百年大计不可以只讲在口头上,而是应该体现在实际中,说白了钢筋工程就是良心工程,就是未来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