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卷第7期嘉应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Vol.29No.72011年7月JOURNALOFJIAYINGUNIVERSITY(Philosophy&SocialSciences)Jul.2011马克思主义视野中的风险社会理论李武装收稿日期:2011-05-08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8BZX010)。作者简介:李武装(1974-),男,陕西富平人,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文化哲学。(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西安710049)摘要:马克思主义审视风险社会的基本理论视角是实践的视角、辩证的视角和历史的视角。马克思主义对风险社会的现实拷问和理论攀升,是通过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之间的关系展开的。透视马克思主义风险社会理论,无论就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身建设还是就当代中国社会现实而言,都具有重大价值和意义。关键词:马克思主义;风险社会;视角;反思;意义中图分类号:A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642X(2011)07-0036-08马克思主义视野中的风险社会理论可以从两个维度加以把握:一是马克思主义者本人对“风险”以及“风险社会”的理解和诠释,一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风险观对西方“风险社会理论”的解读和当代中国风险问题的安置。这两个维度亦属于不同层面的两个问题,需要分而述之。本文主要集中于前一问题,以求在系统全面理解马克思主义风险社会理论的基础上,展开相关风险社会理论的批判性分析和考察。一、马克思主义审视风险社会的基本理论视角马克思主义者特别是经典马克思主义者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风险社会”理论。但是,经典马克思主义者尤其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分析“资本的逻辑”,揭示和预言着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逻辑悖论或内在矛盾。这种“资本主义批判”路径内在的一系列逻辑面相和它所内蕴或展示的话语基质,就是风险社会理论。我们可以从实践的视角、辩证的视角和历史的视角分别加以提炼、把握和领悟。(一)实践的视角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实践是人所特有的一种对象性活动,是人类的存在方式。所谓对象性,是一种特殊的客观性,是在现代性语境中产生的。其本质是指客观的东西成为主体可以改造的东西,被改造的自然又成为人无可匹敌的对象这一悖论特征。也正是在人类实践基础之上,世界分化成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可以说,实践的这种二重分裂性,恰好构成风险社会产生的存在论基础。所谓主观世界,是指人的意识、观念世界,是人的头脑反映和把握物质世界的精神活动以及心理活动的总和。所谓客观世界,指“物质的、可以感知的世界”,是人的意识活动之外的一切物质运动的总和。客观世界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主观世界具有“主观性”或“由己性”的特点,因此,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具有不完全同步性,即就是说,客观世界在转变为主观世界的实践过程中,由于认识的有限性或先天局限、认识和实践主体的多元性等,从而可能出现“谬误”、“偏差”和“危机”,这种不可避免的潜在“风险”,成为实践视野中风险理论的缘起。所谓自在世界,就是在人类世界产生之前的自然界,包括先在世界和人类活动尚未触及的自然界。人类世界当然是在人类实践基础上形成的属人世界,涵摄“人化自然”和人类社会两大板块。人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在自在世界的基础上建造了属人的世界,这个过程包蕴和体现着自在世界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性特质以及属人世界对自在世界的制约机制效能。进一步,在自然和人类之间,由于实践的二分化又统一的动态递嬗,世界范围内物质、能量等得以不断流通和交换,从而诸如生态危机之类的“负面效应”也展现出来。又由于人类世界总是处于不断发展进化之中,许多“新问题”、“新情况”的出现以及相关“负面效应”的积累和积聚,共同构成风险社会理论的元素符码和话语基质。这里需要强调,就人类而言,实践既是本原性的存在,又是对象性的存在。所以,马克思说,不仅要从客体方面,而且要从主体方面,从“感性的人的活动”即实践方面去理解“对象、现实、感性”。相应地,我们也需要从实践方面去理解去分析风险以及风险社会的基本规定。马克思把人的本质规定为实践,即“自由自觉的活动”,他从对象化劳动和异化劳动正负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