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农业税对农村产生的影响问题的调研报告根据xx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就取消农业税对农村产生的影响问题进行调研的通知》(江财法函[20**]3号)的要求。现围绕取消农业税对农村产生的影响问题,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负担情况。在省委、省政府的信任关心和支持下,2002年我市被省委、省政府列为珠江三角洲地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之一。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结合实际,从基础工作入手,在制定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落实具体改革措施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确保了我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2003年,我市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乡镇统筹费(含教育费附加)、村提留、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各类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面向农民征收的农业特产税,取消农业税收附加,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做到了“五取消一改革”。当年,全市减轻农民负担3612万元,减负比例高达61.62%,实现农民户户减负。2004年,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业税改革的决定》(粤府[2004]76号)文件精神,从2004年1月1日起,珠江三角洲地区原则上自费进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我市免征农业税,与税改前对比,全市农民负担减负额达4370.9万元,农民税费负担基本为零。巩固了税费改革所取得的成果,有效防止了农民负担的反弹。二、取消农业税对我市财政的影响。(一)造成我市财政资金缺口大,财政支出压力重。农村税费改革后,地方财政收入骤减,据统计,我市因农村税费改革而造成的资金缺口为4371万元,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免征农业税后,农村基层几乎没有收入来源,无形中加大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如果这个问题没有较好的办法进行妥善解决,将会影响基层镇政府的正常运作。(二)镇村两级支出压力大,进一步加剧我市的财政收支矛盾。根据我市现行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计划生育工作由第1页共3页镇和村共同负责。原由村负担的计划生育支出改由镇财政负责安排,镇和村共同使用。农村优抚经费开支,由镇政府负责。五保户供养的实际标准,不应低于当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具体标准由镇政府确定。民兵训练由市财政负责,其经费纳入市预算安排。这些都加重了市镇两级的财政收支压力。(三)农村税费改革后,实行“五取消”,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但相应加大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尤其是我市一些山区镇,农业税是其重要的收入来源,免征农业税后给镇财政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如我市山区的宅梧镇在2004年因取消农业税减收了108万元,占其财政收入五分之一,整个农村改革造成该镇资金缺口达到277万元。在取消农村教育费附加,以及中小学实行“一费制”后形成的教育资金缺口单纯由省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来弥补是远远不足的,而目前我市财政仍然是吃饭财政,对镇的巨大缺口爱莫能助,根本无力填补改革引发的资金缺口。三、取消农业税对农村社会经济的影响。(一)村级事权管理面广,与财权不相一致,难以保障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力量薄弱,具体有以下几个特点:1、村级集体财产少,可经营性收入低;2、村干部收入少,经济待遇偏低;3、村级组织之间经济实力差距较大;4、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普遍不足,难于保障村级组织事权顺利运作。(二)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五费”,其中农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难于落实到位,水利问题成为了当今农村的老大难题,群众反映较热烈。(三)个别村委会经济发展滞后,经济收入来源没保证,村干部福利待遇较差,不利于基层工作的开展。(四)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基础薄弱,三高农业发展规模小,农产品流通渠道小,农业发展资金不足,农村存在大量富余劳动力。第2页共3页(五)税费改革前,一些农户与代耕户签定了合同,双方约定农户的责任田给代耕户耕种,代耕户负责缴纳当年的农业税,至合同期满。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后,免征了农业税,农户希望将责任田收回,但由于合同期未满,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政府部门难以处理。(六)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后,对历年农业税尾欠难以处理如果不再追收,纳了税的农民总觉得老实人吃亏,有失税收公平;如果追收,又与现行政策有所违背。四、如何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