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三观”和执政能力建设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丰富,是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不断引向深入,使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动员和激励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实现我县经济社会的赶超型发展目标,根据中共大理州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中共大理州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三观”和执政能力建设教育的通知》(大组通〔2004〕103号)精神,结合我县干部教育工作的实际,特制定如下贯彻实施意见。一、深入开展“三观”和执政能力建设教育的重要意义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发展、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并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这是一种全新的发展观,是发展理论的一次重大突破。牢固树立并全面贯彻落实好这样的科学发展观,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政绩是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创造出来的成绩和贡献,“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各级领导干部德才素质在实践中的综合体现。这些年来,绝大多数领导干部不辜负党和人第1页共5页民的期望,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爱戴和拥护。但也有少数干部不把心思放在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上,而往往是考虑个人利益和得失,搞违背科学的瞎指挥、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了很大损失,在群众当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出现这样的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政绩问题没有正确的认识和把握。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强调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对于党的事业发展和领导干部的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缔造者,是社会进步发展的推动者。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在自己的实践工作中,从思想上牢固对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想观念,行动上多做利民之事、善谋利民利策,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实际困难和问题,才能真正达到聚民心、集民智,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全力投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事业中。执政能力是党在领导、管理国家经济社会事务中表现出来的本领以及这种本领所能达到的程度、效率。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我们党充分利用所面临的难得机遇、正确应对所面临的严峻挑战、从而完成所担负的历史使命的现实需要,也是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因此,只有坚持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不断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解决执政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才能使党始终成为建设社会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二、深入开展“三观”和执政能力建设教育的指导思想及目标要求开展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执政能力建设教育活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三观”的主要内容、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通过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三观”的自觉性和坚定第2页共5页性,进一步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观念,理清思路,落实措施,加快发展;进一步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