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惊涛骇浪》有感观猴有感永春今年4月中旬,我到XX省XX县区五龙口景区,观看那里的猕猴群。这是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第五次到那里观看猕猴群。XX县区位于太行山南麓,分布着十多个野生猕猴群,被称为“太行猕猴”,是我国纬度最北的猕猴群。原来这里只有1000多只猕猴,现在已发展到3000多只。上世纪90年代初,XX县区为发展旅游业,开发了以看猴观景为主要内容的五龙口景区。之所以称为五龙口景区,是因为明清时期,人们开挖了广惠渠、甘霖渠、广济渠、永利渠、利丰渠等五条河渠,引沁水灌溉农田,形成了五龙分水的态势。景区管理部门聘请匡书明老人来调教猴群,供游客参观。前几次去的时候,都是由“猴司令”匡书明老人陪同介绍。他是河南南阳人,是五龙口风景区的驯猴“鼻祖”。南阳人素有养猴、驯猴的习俗,不论是过去走街串巷的耍猴人还是现在海南岛猴岛的驯猴员,大多来自南阳。这次我到五龙口景区,得知匡书明老人已不在人世,听后不胜唏嘘。让人欣慰的是,他的儿子匡三傲已经接过了父亲的班,继续驯化和照料这里的猕猴群。通过几次近距离的观察,以及匡氏父子的介绍,我对猕猴的习性和组织状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同时也引发了一些思考。在动物分类学上,猴子与人类同属灵长类动物,是动物界中与人类血亲比较相近的一个物种。从生物进化论的角度来看,人类是从古猿进化而来的,人类进化早期必然会呈现出与猴子等灵长类动物相似的某些行为特征。因此,观察猴群的生活习性,有助于我们深化对早期人类社会的认识。通过多次观猴的启发,一直在思考以下几个问题,愿请读者赐教。关于原始社会平均分配食物的问题对于原始社会的分配问题,学术界普遍认为,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没有剩余产品,没有私人占有制,没有剥削,社会成员平均分配劳动果实,于是得出了“原始社会平均第1页共7页分配食物”的观点。这一观点,最早出现在上世纪50年代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写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该书写道:“当时原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极低,微少的食物是平均分配的,别的办法也不可能。因为劳动产品只能勉强满足最迫切的需要。假如原始公社有一个成员分得多些,超过每人平均应得的份额,另一个人就会饿死,因此,平均分配共同劳动的产品是不可避免的。”[1]该教科书被翻译成中文后,这一观点被国内学者广泛接受,成为描述原始社会分配状况的主流观点,并被当作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国内不少经济学方面的教科书一直沿用这一观点。但通过对猴群的观察,对这一观点很难苟同。在济源观看猕猴群时,匡书明老人曾经向我介绍,太行山的野生猕猴群,原来冬天没有食物可吃,躲在山洞中过冬。后来开发成旅游区,为便于游客近距离观猴,开始用红薯、花生等食物吸引猴群下山,并用哨声训练猴群,每次提供食物时都要吹哨。经过观察发现,每一次进食,都是猴王大摇大摆地下山先吃,其他猴子不敢靠前,等猴王吃足离开后,才敢上来拣吃剩余的食物。如果发现哪只猴子不懂“规矩”,猴王就会对它进行严厉惩罚,其“特权”意识非常明显。因此可以说,在猴群中并没有产生公平正义的意识,更不可能形成公平正义的分配机制。通过这一现象可以推测,原始社会初期,在生产力低下和食物极为短缺的情况下,人们可能也很难遵从公平正义的原则分配食物,只能靠强力来解决食物分配问题。即便是出现公平地分配食物的情况,也仅限于家庭或有血缘关系的氏族之中。关于原始社会的分配问题,恩格斯曾明确说过:“在实行土地公有制的氏族公社或农村公社中(一切文明民族都是同这种公社一起或带着它的非常明显的残余进入历史的),相当平等地分配产品,完全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成员之间在分配方面发生了比较大的不平等,那么,这就已经是公社开始解体的标志了。”[2]尽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承认在原始社会存在着“相当平等地分配产品”的情况,但又认为,这种分配方式只存在于家庭或有血缘关系的氏族内部,不同部落之间不仅不会共享劳动产品,相反还经常为了争夺食物而发生战争。恩格斯说:“部落始终第2页共7页是人们的界限”,“凡是部落以外的,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没有明确的和平条约的地方,部落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