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一、根据《章程》和《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二、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支部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选举产生,实行等额选举。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按照差额比例不少于20%的原则提出并报xx市直工委批准,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应选委员3名,候选人4名(其中,差额为1名),正式候选人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四、每一名正式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五、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六、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七、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大会通过,并在上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八、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