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三调联动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三大调解手段在建设平安和谐洞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和谐洞溪的目标,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中心牵头协调,司法行政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新格局,坚持依法调解与以德调解、引导调解与当事人自愿调解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创新调解机制,强化调解职能,提高调解公信度和权威性,使人民群众将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为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二、组织机构1、乡成立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纪委书记高中耀担任,副组长由乡武装部长卓丛涛担任,成员由副乡长孟伯强、副乡长张月秀、溪口派出所所长姚志辉、乡司法所所长郑杰、办公室工作人员伍文等人组成。2、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由调解主任、企事业单位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组织村民小组组长、当地有威信的老干部、老党员、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组成调解队伍。三、目标要求四下降:民转刑案件、民事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信访事件呈下降趋势。三提高:人民调成功率、民事诉讼调解率、行政信访案件调解率提高。三不出: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乡。三确保: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出现民转刑命案;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四、工作职责1、落实上级三调联动工作规划,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办法。2、抓好村、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抓好力量配备和业务培训。3、建立矛盾纠纷定期(周)排查制度,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台帐,认真做好来信来电接待工作,做好纠纷当事人的息访和息诉工作。第1页共3页4、建立并严格实行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对矛盾纠纷调解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和考核,提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奖惩建议。5、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较大矛盾纠纷起先联合办公,集中调处。协调调度辖区内一般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矛盾纠纷的调处进行分流指流。并对有关部门承办分流的案件进行督办。6、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各成员单位就调处矛盾纠纷的情况进行交流通报。7、及时向乡党委、政府和上级调解领导机构报告工作情况。五、工作措施(一)加强调解工作领导乡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协调,把调解工作作为和谐司法、和谐施政的重要措施,贯穿工作的各个环节。要帮助调解工作顺利开展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工作力量和工作经费的保障。(二)建立联动机制1、建立联调联席会议制度。乡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乡每半月一次,通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涉及范围广、影响大、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民事案件,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解决意见。2、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以乡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为主,会同司法、信访、公安等部门,每周一次自下而上地全面排查辖区内的社会矛盾纠纷,及时发现苗头,采取化解措施,并以报表形式上报区三调联动工作领导机构。3、建立信息通报和工作交流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和司法调解机关要及时互相通报所发现、受理的矛盾纠纷情况及调处工作情况。4、建立政法部门和行政部门指导协调工作的制度。坚持推行联村部门进村的制度,帮助和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5、建立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处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关于经人民调解委员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第2页共3页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规定,依法认定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同时,建立人民调解协议书评阅制度,由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定期派人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评阅,指出问题与不足,提高人民调解协议书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的权威性与公信度。6、建立定期教育培训制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员、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的调解技能和工作水平,提高依法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