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眼耳鼻喉科杂志2005年1月第5查差塑对慢性鼻窦炎海口标准的重新认识许庚徐睿史剑波文卫平慢性鼻窦炎诊疗评定标准(海口标准)~自1998年在《中华耳鼻咽喉科杂志》发表以后已经在国内运行使用了6年多时间,应该说这个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对规范鼻内镜手术治疗慢性鼻窦炎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随着对慢性鼻窦炎研究和认识的逐步深入,随着临床中不断出现用“标准”难以解释的、客观存在的现象,我们开始重新审视这个“标准”并在临床中针对“标准”中的疑点进行了前瞻性系统观察(研究结果另文报道)。我们认为:海口标准在慢性鼻窦炎的临床分型分期的“诊断标准”方面存在着一些原则上的疏漏,为此撰写此文供同道们参考和讨论。一、海口标准的由来1994年,随着《内窥镜鼻窦外科学》专著的问世_2』,我国鼻内镜手术迅速普遍开展,鼻外科领域出现了生机勃勃的景象。那段时间我们收到国内几个专业杂志送来审阅的大量相关学术论文。在审阅这些论文的同时,注意到一个现象,即:各个地区或医院对慢性鼻窦炎的诊断依据、病情判定手段、手术技巧、围手术期处理、疗效统计方法存在很大差别,但是疗效却与韩德民教授(1992)报道的结果惊人的相似l3l3,有时甚至难以从论文中判定疗效的可靠性:这种现象的持续必将影响我国鼻内镜外科学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建立一个大家能够认同并且遵守的诊疗评定标准是非常必要的。1995年6月,把这个想法和韩德民教授商议,立即得到他的赞同。1995年7~8月,我们相继征求了卜国铉、顾之燕、赵绰然、黄选兆、刘认华、于德林、王荣光、陆书昌等专家的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建立这样一个标准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1995年12月26~28日,来自全国各地的20位老中青鼻科学专家在广州召开了慢性鼻窦炎诊疗评定标准的学术研讨会?三天的时间,专家们认真的科学热情和坦诚的激烈争论是历次学术研讨会所罕见的。在方案制定中作了三个重要决定:1、把鼻息肉作为黏膜炎症性肿块归属到鼻窦炎的范畴中;2、把cT影像学作为术前诊断和分型分期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耳鼻咽喉科中山大学耳鼻咽喉科学研究所广州510080通讯作者:许庚(E-mail:entxgfess@163.oln)·专家笔谈·的主要手段和依据,但不作为疗效的客观评定指标;3、确定了手术后疗效评定的手段和时间概念。直到28日夜里11点钟才定稿,命名为:慢性鼻窦炎诊疗评定标准,简称:FESS一95广州标准。1996年,FESS一95广州标准在《临床耳鼻咽喉科杂志》发表l4。FESS-95广州标准的突出特点是:根据分型和分期的划分,可以对以下六个方面作出比较准确的判定:1.患有慢性鼻窦炎的病人是否同时伴有鼻息肉;2.病变的位置和范围:3.是否经过前期手术治疗;4.是否伴有筛窦骨质增生;5.预测手术范围和难度并据此作出麻醉方式的选择;6.确定了疗效评定的时问、方法和规则。1997年,由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科学分会主办的全国鼻科学术会议在海口召开,会议的议程之⋯就是关于建立慢性鼻窦炎诊疗评定标准在FESS一95广州标准的基础上使之成为全国标准。讨论未对FESS一95广州标准进行原则上的修改,重新命名为慢性鼻窦炎鼻息肉临床分型分期及内窥镜鼻窦手术疗效评定标准。这就是“海口标准”的由来。二、慢性鼻窦炎分类、分型分期的回顾与比较1988年以前很少有鼻内镜手术后疗效评价的标准,一些作者尝试从病因学角度出发来探讨其与疗效的关系。1989年Sogg建议根据病人是否伴有鼻息肉来估计病人是否有变态反应_5—1990年Levine根据鼻息肉的大小和范围对病人进行分期,而对没有息肉存在的慢性鼻窦炎却没有进行分期~:1991年L叭、SOIl在一篇文献综述中认为在各家报道的鼻内镜鼻窦手术中既缺乏统一的外科指征又没有提供准确的手术范围,因此很难比较各家之间的手术效果,并提出建立相对统一的分期系统的必要1992年Kennedv认为CT显示的病变范围是评价手术前病情的重要因素,同时可能预示手术效果,而其它因素几乎没有什么意义,据此建立了以cT为主要依据的鼻窦炎分期系统一。这篇论文的观点成为后来我们制定“FFSs一95广州标准”的主要参考依据。Kennedy的cT分期观点引起外科医生们的争论,争论的主要焦点是慢性鼻窦炎的定义,因为慢性鼻窦炎与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