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8月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1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2015年3月13日及3月17日两次参加了区国资委和公司举办的新《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和培训,作为公司安全服务部门的一员,掌握新安全法的内容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也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提供扎实的基础。新《安全生产法》将成为我们今后工作、学习中的指路明灯。《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以下是过学习后的一点心得体会。首先,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其次,要树立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最后,新安全生产法,主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其中重要有十大亮点: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明确乡镇人第1页共2页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关于以上的几点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安全是企业发展永恒的主题。安全生产不是一个人的事,是公司全体员工的事,所以要求我们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及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加强对新法的教育培训,使公司每位员工都能把新法学好吃透,提高员工个人的安全意识,这样才能打造本质安全,才能有效杜绝事故的发生。让新法成为指引我们安全工作的一把利剑,让安全永远伴随你我他。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