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委美在农家创建意见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水平,提高广大村民的文明素质,营造优美的居住环境,建设美好家园,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深入开展“美在农家”创建活动。现结合我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发展农村经济,繁荣农村文化,转变村风民风,改善村容村貌,全面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村庄、家庭环境美化、净化、绿化和家庭生活文明化,努力建设村风正、环境美、风气好的文明村庄。二、“美在农家”的标准(一)“美在农家”示范户标准:1、房屋整齐,居室整洁,庭院有花草,做到“三化、五无”(即净化、美化、绿化,无粪土乱堆、无柴草乱放、无脏水乱流、无垃圾乱倒、无畜禽乱跑)。2、通电、通自来水、通有线电视、通电话。3、家庭成员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热心公益事业。4、计划生育,科学教子;学习掌握科技知识,勤劳致富。5、生活方式健康文明,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二)“美在农家”示范村标准:1、70%以上的户达到示范户标准。2、街道清洁、平坦、绿化、美化,村内物料堆放整洁有序,无脏、乱、差现象。村庄主要街道落实保洁责任制,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清理和检查评比活动,整个村庄达到卫生、整洁、有序的要求,并保持经常。3、积极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团结互助、文明礼貌的村风民风,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4、《村规民约》健全完善,村民能够自觉遵守。第1页共2页5、“美在农家”活动制度化、规范化。三、强化措施,把“美在农家”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1、加强领导,制定规划。各村要把“美在农家”活动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制定争创“美在农家”活动示范村、示范户规划,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督促、有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扎扎实实、富有成效。2、突出工作重点。开展“美在农家”创建活动,要注重从帮助农民改变现有的生活方式入手,对柴草乱放、垃圾乱倒、粪土乱堆、污水乱流、家禽乱跑、乱搭乱建、乱设摊点等现象进行集中清理,使广大农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美化生活环境成为自觉行动。要利用成人学校、远程教育等阵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广泛普及法律、法规、计生、理财、科技等方面的知识,教育家庭成员做文明、守法的好公民,推动建立平等、民主、文明的新型家庭关系。要抓好村规民约建设,使“美在农家”活动制度化,进一步规范群众的行为,推动活动的开展。3、抓好典型,搞好宣传。各村要加大活动的宣传力度,使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注意从实际出发,培养、树立和宣传一批“美在农家”示范村、示范户典型,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使广大干部群众从中受到启发和教育,形成争创工作的良好氛围,扩大“美在农家”活动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4、严格考核,推动活动健康开展。建立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制度,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每年将对符合“美在农家”活动标准的村进行表彰奖励。同时,由各村推荐“美在农家”典型示范户,公示无异议后报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验收后从中确定出100户示范户,予以表彰奖励。各村开展“美在农家”创建活动情况,将作为文明村庄评选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受表彰的“美在农家”示范户实行挂牌动态管理,通过定期检查、群众监督、更换流动牌等形式激励农户争创积极性。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