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电力实施方案3篇为深化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和枣庄、滕州市保护电力设施暨反窃电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街道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长效机制,确保电力设施长效运行,根据滕综[XX]4号文件精神,经北辛街道党委、办事处讨论,决定在街道开展2个月的集中整治影响防碍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专项活动。为确保活动效果,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这次集中专项整治活动,以落实科学进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两大战略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和枣庄、滕州市保护电力设施暨反窃电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构建党委、办事处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加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格局。二、目标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的统一要求,确保街道内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保护区各类障碍清除率100%,不发生人为外力破坏引起的线路跳闸停电事故,不发生因盗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破坏引起的运行线路和在建线路倒杆、倒塔案件,不发生冲击变电站和电力要害部门的案件,不发生非法阻碍电力重点工程建设的事件。三、工作措施及方法步骤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在北辛街道党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由综治办牵头、供电部门配合,社区及居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工作。整治活动时间:5月15日起至7月15日结束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5.15—5.31)讨论制定活动方案,确保分工职责,确定具体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措施。党委、办事处和供电所各明确一辆专职宣传车,在街道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散发宣传材料,在重点整治地段张贴电力设施保护区整治通告。供电部门组织人员仔细做好排查摸底工作,各村要积极配合,对辖区内输电线路保护区内的违章树木、建筑、施工、蔬菜大棚放炮采石、钓鱼、放风筝以及堆放杂物等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进行摸底调查,并根据整治任务目标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加快工作进度。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6.1—6.30)各社区、居委要成立相关工作的领导小组,各社区总支书记或主要负责人、居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组织实施责任区内的整治工作,根据规定时间要求一周内将防护区内的各类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障碍物全部清除。派出所、安监办、司法所、建房办、林果站要密切配合,根据市综治办制定的整治活动原则仔细执行,对线路走廊及变电站站址内的各类违章建筑、违章施工、植树、采石放炮、挖沙取土等行为进行有效制止,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第三阶段:具体验收阶段(7.1—7.15)1、成立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王德海任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朱海燕任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等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2、检查考核。各社区、居委要及时把整治活动计划报街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清障时应提前安全停电,确保活动有序进展。对活动中积极主动、效果明显、整治速度较快的居或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发生危害电力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居及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四、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活动的原则(一)今年签订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新栽种的树木一律移栽,不予赔偿;(二)已经签订电力线路保护协议后栽种的树木一律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移栽或砍伐,不予赔偿;(三)线路在前,树木在后的一律移栽或砍伐,不予赔偿;(四)线路运行前存在的树木根据枣庄物价、经贸、土地联合下发的XX年98号文补偿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偿并进行及时砍伐;(五)电力设施保护区障碍物清理完毕后,街道综治办和供电站要立即与有关村(居)委会签订电力设施保护协议书,以确保本次专项集中整治活动的成果。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电力实施方案(2)|返回目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XX〕1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