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通信强国”路上的阻力|化解阻力的五种方法当前中国通信产业的宏观和微观环境分别存在一些不足。中国成为“通信强国”的路径,将是着眼于妥善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短短数年间,中国通信业历经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尤其是邮电分营、政企分离之后,迅速由小变大,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从规模上来看,截至2005年底,中国固定电话用户数和移动电话用户数分别为3.5亿和3.9亿,都位于世界第一位;宽带用户数突破3750万,而互联网用户数超过1.2亿,均居于世界第二位。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已经实现了从“通信小国”到“通信大国”的转变,但尚未成为“通信强国”。中国通信业依旧存在若干不足,比如通信产业链“核心环节”――通信运营企业尚未能实质性地走出国门,整个产业技术和业务创新能力有限等。同时,一些新问题正在给中国的通信强国之路构成新挑战。2006年4月,法国发起了挑战google的quaero搜索引擎计划,这标志着欧洲终于开始建设能与美国google相抗衡的搜索引擎。早在2005年4月,希拉克和时任德国总理的施罗德就提出了建立欧洲自己的搜索引擎的计划,以对抗来自google的“文化入侵”。一些欧洲媒体甚至将quaero称为“google杀手”。在信息社会,越来越多的信息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失去对信息资源的控制不仅会危害通信产业的发展,还会威胁到整个国家的信息安全。反观中国,面对着skype和google的大举“入侵”,尚未引起有关部门相应的重视,迟迟没有应对的相关政策。中国由“通信大国”向“通信强国”转变,任重道远。曾剑秋英国剑桥大学博士,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社会兼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专家、亚太网络运行与管理论坛以及ieeecnom和noms国际会议组委会成员、英国剑桥科技园chinabusinesssolutions技术总监。多次被邀请在日本、韩国以及英国国际会议作主题发言;同时,多次被邀第1页共8页请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互联时代、西部频道以及新华社、chinadaily、通信信息报和通信世界等媒体作专访。研究领域:竞争力与it业发展、企业咨询诊断与技术经济研究。主要成果:在国内外发表论文60余篇,出版《globalizationandcompetitivenessinthetelecomindustry》、《超常策略》等15部专著和译著,主持了多项国家、省部以及企业重大科研课题研究。“通信强国”不同于“电信强国”信息产业部于2003年提出了“电信强国”战略,而在刚刚过去的三年,通信技术迅速进步,产业环境有所变化,因此,本文所提出的“通信强国”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电信强国”,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有如下两点:第一,“通信强国”的内涵更具宽广性。传统的“电信强国”战略中重点目标是打造国际一流的电信网络运营商,而随着电信技术的进步与融合,世界各国均做出了相应的调整,比如英国在2003年颁布了《通信法》取代了原有的《电信法》,整合五家管制机构(电信管制局oftel、独立电视委员会itc、广播标准委员会bsc、无线管制局ra和无线通信局rca),成立了惟一的更具权威性的通信管制机构ofcom,所以“通信强国”战略也涉及到互联网和电视网等领域。第二,“通信强国”的内涵更具前瞻性。传统的“电信强国”过于强调网络层次上的强大,而忽视了信息资源开发能力。从信息产业的演进规律来看,强大的网络通信能力与强大信息资源开发能力是互生的。目前,电信网络运营商纷纷向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转型,也说明了在衡量中国是否成为“通信强国”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到信息资源开发水平与能力。当前中国通信产业的宏观和微观环境分别存在一些不足。中国成为“通信强国”的路径,将是着眼于妥善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宏观环境方面的阻力从各国的通信业发展来看,通信的快速发展需要有效的产业政策。英国在1982年颁布《电信法》,接着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对于其国内电信产业的发展,促使英国成为“通信强第2页共8页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韩、日两国电信企业迅速崛起,更是脱离不开两国的通信产业政策。1.缺少《通信法》以及独立的监管机构。首先,中国仍旧缺少一部《通信法》。《电信条例》作为一部全面与综合调整电信法律关系的部门法规,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是其局限性与缺陷日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