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随着国内的资本市场日益的完善与丰富,国内的商业银行在银行理财业务的领域和资金融通的职能不断的被削弱,从而导致的其传统利差的业务带来利润的不断下降;另一个方面是近年来,我国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经济发展的同时居民收入也不断提高,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10元,比2010年增加了271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但是,我国一直处在高通货膨胀低利率时代,由于几乎没有其它增值渠道,人们的银行存款不断缩水,储蓄存款已经达不到保值增值要求,如何让自己的存款得到保值增值,已经成为人们开始关注的问题。因此,近些年来,包括中国招商银行、上海浦发银行、中信银行等等在内的多家的国内商业银行已经纷纷的开始实施向其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发展战略进行转型,而在这样的过程中,作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业务领域中最富有的成长性,也是最具有核心的竞争力业务,个人理财产品财业务的发展成功的与否,将直接的关系着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业务战略的转型与实现。但从目前的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业务的启动情况来看,虽然许多商业银行纷纷的推出了自己的个人理财产品的品牌,比如:中国银行的“中银理财”、建设银行的“乐当家”、招商银行的“金葵花理财”、光大银行的“阳光理财”等等,但从这些商业银行中为客户提供的理财服务的内容来看,还存在着服务理念的定位模糊,服务产品的结构单一,服务水平的技术含量较低,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较差,服务系统技术的支撑较弱等等一系列的问题。此外,随着2006年末我国对外资金融业的全面放开,由于受到网点的资源限制,外资的银行在我国国内的业务开展,势必是围绕中高端的客户展开,中高端个人理财客户将成为中外商业银行的竞争焦点。因此,加快的推动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业务的发展。在此基础上,将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的结果进行有机的整合,结合我国现阶段社会经济状况、金融监管环境及个人客户的理财需求,提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方向和建议。2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与国外同业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仍处于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初级阶段。要想在今后的发展中有所突破,就必须清楚其外部制约因素和自身存在的问题。2.1商业银行外部制约因素2.1.1分业经营金融体制的制约--第1页共9页199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确定了银行、信托、保险、证券等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限制控制了业内风险,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金融业的交叉发展和相互促进,也限制了个人理财拓展的空间。银行、保险、证券各自为自己的客户理财,三个市场害裂,客户资金只能在各自的体系内循环,无法利用其他两个市场增值。这使得银行只能代理不能涉足证券、保险、基金等业务,而这些代销保险、代理买卖债券、外汇等只有劳务费,没有经营效益。2.1.2利率管制政策在国外,开放的市场化利率和对中间业务产品的定价权,给商业银行自主经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使他们能够按照自己的市场定位和经营思路制订价格并设计产品,促进各项业务的发展。但在国内,由于我国目前仍然处于利率管制阶段,存贷利率并未完全市场化,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理财产品也就没有定价权。2.1.3理财市场的法律体系和监管机制不完善我国金融行业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商业银行不能直接涉足证券、保险业务,这不仅削弱了商业银行在个人理财业务上的获利能力,而且影响到我国商业银行未来的完善与发展。虽然近年来我国有关法律也渐渐地认可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但在执行过程中却依然在延续传统法,使得商业银行现有的个人理财服务还单纯地停留在信息服务、咨询建议、方案设计等较初级的层面上。各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缺乏统一规范的法制,法律覆盖面窄,部分领域法律没有涉及,比如公司型基金和私募基金都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我国法律中“证券”概念的范围过窄等,以至于部分业务无法可依,理财产品法律关系不明确,引出很多法律纠纷。2.1.4理财观念缺乏个人理财业务强调的是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