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税收管理工作心得体会经济体制改革、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展开,使村民委员会逐渐摆脱了唯农业的原始特性。村委会越来越多地涉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生产经营行为。村域内出现了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村办企业集团等多种经济形式。如何加强村委会的税收管理,成为目前税务部门亟待解决的一道难题。村委会税收管理存在诸多难点。一是职能地位特殊,纳税意识淡薄。村委会实际履行着一级政府的职能。这种特殊的地位,导致村委会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对税收普遍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如,他们认为村委会是地方政府的基层组织,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无应税行为发生,因而没有纳税义务。对于出租房屋和土地,他们认为那是政府行为是在为集体谋福利。二是收入来源复杂,税与非税不清。通过调查发现,村委会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出租房屋收入、出租出让土地收入、土地承包收入、房地产开发收入、集资建房收入、企业上缴利润收入、企业承包收入、占地费收入、上级拨款等。由于其收入构成比较复杂,而账簿设置和财务核算不完整、不规范,造成应税收入和非应税收入划分不清,应税收入与实际缴纳税款相差较大。比如在营业税方面,一些村委会将闲置的房产出租给个人或企业,收取固定的租金,却不申报纳税。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旧村改造工程日益增多。个别村委会在完成旧村改建后,将剩余小产权房屋对外销售,未对收取的房款足额申报纳税。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村委会干部的工资支付存在分次支付或年底一次支付的形式。他们很少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未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较多。在印花税方面,村委会签订经济合同不缴纳印花税的问题较为普遍。这些合同、协议主要包括与外单位和企业签订的房屋、土地租赁协议,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等。三是基础监管不足,逃避缴纳税款手段多样。作为独特的纳税主体,村委会在税收户籍管理、发票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长期处于监管盲区。目前,村委会不需要办理第1页共2页营业执照,也一般不办理税务登记。长期以来,税务部门未把村委会纳入正常的税收管理范围内。在发票使用方面,村委会取得应税收入时,普遍不使用正规发票,财务支出用白条入账的问题严重。村委会逃避纳税的形式呈现多样化。比如,以承包合同取代租赁合同。部分村委会在将大量的土地、房屋、设备进行出租时,与承租方签订承包合同,造成承包经营的假象,以逃避缴纳营业税、房产税等地方税收。用以支代收的形式逃避纳税。他们不向经营业主直接收取租赁收入款,而是以为村里修路、盖门面房、搞村民福利等形式抵顶租赁收入,使应税收入无账可查。近年来,**省**市地税局为了破解村委会税收管理难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了有益探索。他们的主要做法是加强税收宣传,增强依法纳税意识;加强纳税辅导,提高纳税申报质量;依托综合治税,加大税款入库力度。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市地税局对村委会的税收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道路。20**年,该局入库村委会税款1300万元,占总体税收的0.8%。实践证明,农村村委会也是不可忽视的税源。为进一步加强村委会税收管理工作,笔者建议,一方面,应根据《税收征管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针对村委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税收管理细则,建立村委会纳税申报制度,对其纳税申报、发票领用和开具等进行规范和统一管理。另一方面,针对村委会应税项目发生很大变化的现实情况,对个别税收政策进行调整。例如,某村委会实行旧村改造,建造房屋后以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给本村村民。此种行为并非纯粹的经营活动,而且受益者是农民。但是,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该村委会仍需缴纳营业税。对此类行为,在税收法规中应给予新的界定和解释。从解决三农问题的角度出发,根据村委会应税收入的构成情况,应制定更为详细的税收政策,以降低村委会的税负,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