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规划执法年实施方案大全XX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规划国土执法年”实施方案县级各机关、各乡镇: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执法,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坚决遏制和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促进规划管理的科学化、常态化、法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XX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依法依规进行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县建设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努力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的“规划国土执法年”的相关要求,有效遏制违规乱建行为,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依法依规改善人居环境。具体范围:县城城镇规划、乡规划、村规划区域内的违规乱建行为,乱占耕地、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行为。加强城乡规划区规划管理,严禁违法建设行为,遵循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实行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违法建设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按乡(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社区)行政辖区划分违法建设查处和责任追究范围,实行行政机关行政管理和村(居)民委员会(社区)自1治管理的有机统一,确保违法建设发现得早、制止得住、拆除得了,基本杜绝违法建设。二、工作职责(一)乡镇政府主要职责:1、采取多种宣传方式,把查处违法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宣传到户;2、确定专人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情况的收集、登记,建立查处违法建设台帐;3、负责及时制止和动员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自行拆除,对第1页共6页自拆有困难的,负责帮助拆除;4、对不愿拆除的,报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强制拆除;5、协助县政府有关部门,监督建房户严格按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进行建设,并建立日常管理档案。(二)村(居)民委员会主要职责:1、按照统一部署认真排查、登记本村(居)民委员会(社区)违法建设情况,建立查处违法建设台帐;2、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负有监督责任,违法建设发生当日应当及时发现。一经发现,应先行制止,并在第一时间向乡镇政府汇报,同时报告县城乡规划监察大队;3、动员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自拆,对自拆有困难的,负责帮助拆除;4、对拒不自拆的,做好强制拆除的基础信息工作。(三)县城乡规划监察大队主要职责:1、受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的委托,负责对违法建设的调查、处理,重点对美兴镇和四姑娘山镇进行督促指导;2、建立行政执法责2任制,实行分片包干,将规划执法责任落实到人;3、负责调配执法人员拆除严重影响规划的违法建设;4、受理违法建设的投诉、举报,并依法作出处理,对在期限内不自行拆除的,配合乡镇政府组织力量依法强制拆除。(四)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对全县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查处。三、执法机制(一)建立县、乡镇、村(居)三级责任制,实行查处违法建设三级联动。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的力量,对查处违法建设采取分片包干办法,乡镇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查处违法建设上下联动,形成有效的违法建设监管网络。按照县、乡镇、村(居)三级网络的划分方式,明确动态巡查的地域范围、巡查要求、巡查责任,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巡查网络,缩短执法周期,通过上下联动,使违法建设发现在萌芽状态、查处在建设初期,从而第2页共6页降低损失,减少矛盾,降低执法难度。(二)建立规划执法协管员制度。建立村(居)民委员会违法建设协管员队伍,增加规划执法协助责任,及时、有效地提供一线的信息,延伸执法触角范围。(三)建立违法建设举报奖励制度。发挥群众力量,动员群众积极举报违法建设的行为,凡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对第一投诉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四)建立违法建设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将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快速有效地查处违反规划进行建设、占地的行为。(五)建立违法建设整治协作制度。1、建立监察机关与城乡规划执法部门查处城乡规划违法违纪案件协作配合制度,对参与违法建设又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