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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写本张仲景_五脏论_考辨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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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写本张仲景《五脏论》考辨姚美玲(华东师范大学对外汉语学院,上海200062)摘要:目前发现的敦煌写本《五脏论》有四个卷号,诸家对此进行了录校和注释,但是千虑一失之处还是存在的。本文以最完整的P.2115V0为底本,比对另外三种卷子和诸家校注,从语言文字的角度,校释数处有争议的地方。关键词:敦煌写本《五脏论》校释中图分类号:G256.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6252(2010)04-0099-06敦煌写本张仲景《五脏论》(原卷“脏”字写作“藏”),目前发现的卷子有S.5614、P.2115V0、P.2755V0、P.2378V0等四个卷号,这些卷子研究者大多从成书时代、抄写年代、作者考证、内容校注、版本源流、药学价值和医学理论等方面进行了较多的研究。从校注成果来看,就有日本宫下三郞的《敦煌本〈张仲景五脏论〉校译注》(下称“宫下”)、谭宗达的《敦煌写本张仲景〈五脏论〉校勘》(下称“谭”)、马继兴的《敦煌古医籍考释·张仲景五脏论·甲本》(下称“马”),以及李应存、史正刚的《敦煌儒释道相关医书释要·张仲景五脏论》(下称“李”)等①。诸家校注,相互吻合、互为补正之处居多,但各持异议的地方也还不少,孰是孰非,尚需作进一步的讨论。我们在此以P.2115V0为底本②,比对诸家校注,从语言文字角度出发,对存异之处,阐发拙见,为这一文献的准确理解与深入研究提供参考。(一)3行:耆婆童子,妙闲药性,况公厶等凡夫,何能备矣。谭谓“公”为衍文,此处“公某等”为“某等”。马以缺文符号“□”代之,此处则为“公□等”。李认为“厶:‘私’的古字,私人的,自己的。与‘公’相对。”收稿日期:2009-11-20基金项目:上海市教委“敦煌医药文献语言研究”(09ZS51)作者简介:姚美玲(1965-),女,山西永济人,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汉语史、训诂学研究。①宫下三郞著,谭真译《敦煌本〈张仲景五脏论〉校译注》,《南都学坛》,1992年2期第102-108页。谭宗达《敦煌本〈张仲景五脏论〉校勘》,《敦煌研究》1986年2期第82-87页。马继兴《敦煌古医籍考释》,第16-27页,南昌: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88年。②上海古籍出版社、法国国家图书馆编《法藏敦煌文献》第6册,第27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99也即应为“公私等”。这样就出现了“某(厶)等”、“公等”、“公私等”,而它们意思则相差远矣。按,“公等”,用来表示敬称,犹“您”、或“你们”。先秦典籍中已有用例。《孙子算经》卷中:“今有甲乙丙三人持钱,甲语乙丙:各将公等所持钱半以益我,钱成九十。乙复语甲丙:各将公等所持钱半以益我,钱成七十。丙复语甲乙:各将公等所持钱半以益我,钱成五十六。”①“公等”指甲乙丙三人中的另外两个人,犹今之“你们”。两汉至魏晋、隋唐,“公等”用来表示敬称,可以指单数,相当于现在的“您”。也可指复数,相当于如今的“你们”。《史记》卷112《平津侯主父列传》:“书奏天子,天子召见三人,谓曰:‘公等皆安在?何相见之晚也!’于是上乃拜主父偃、徐乐、严安为郞中。”②此“公等”是天子用来敬称“召见的三人”。《南史》卷26《马仙琕传》:“公等虽无二心,其如亲老何。我为忠臣,君为孝子,各尽其道,不亦可乎。”③称众人为“公等”,亦犹“你们”,与“我”相对。唐刘肃《大唐新语》卷4:“李承嘉为御史大夫,谓诸御史曰:‘公等奏事,须报承嘉知;不然,无妄闻也。’诸御史悉不禀之。”④例中“公等”指称“诸御史”。“某(厶)等”是用来表示谦称,指称说话人的“我们”。后汉马第伯《封禅仪记》:“马第伯自云:某等七十人先之山虞,观祭山坛及故明堂宫郎官等郊肆处。”⑤“某等”是马第伯对皇上的谦称。《祖堂集·青林和尚》:“某等实是凡夫,谬会和尚意旨,错不肯,一切在和尚。某等欲就和尚面前收过。”⑥“某等实是凡夫”与“某等凡夫”文义相近。此处“耆婆童子”,用来敬称那些懂医的人,“某等凡夫”用来谦称,谦称与敬称文义相对,上下文义互为对举,故用“况”表转折。“公等”只用于敬称对方,不用于谦称,是故“公等凡夫”文义显然不通。所以这里的“公”为衍文,“厶”为“某”字,原句当为:“耆婆童子,妙闲药性,况某等凡夫,何能备矣。”(二)14行:唇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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