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干部处事奥妙之四在于出谋划策要到位机关干部为党委、领导出谋划策不能含糊不清,不能大而化之,更不能搞“半截子工程”,一定要负责到底,切实到位。一、分析论证要到位。俗话说,“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其实谋略的产生并不是那么简单。从谋略思维的全过程来看,需要经历提出问题、分析论证、择定方案、优化选择等几个阶段,其中进行科学的分析论证是谋略不可缺少的环节。只有对提出的谋略方案进行科学的分析论证,才能选择出“满意”或“最优”的谋略,才能避免不高明的谋略,避免败事之谋的实施给事业带来危害和损失。科学分析论证的内容包括:是否有实施的必要性;主客观条件是否具备;有哪些有利条件、必要条件及限制性条件;能达到什么样的效果。作为机关干部,在向党委、领导提出某一个意见和建议之前,对其正确性和可行性要进行认真的反复的多角度的分析论证,确有把握之后再有根有据地向领导提出,绝不能把一些不成熟的意见草率地交给领导去识别去选择。首先,要客观分析,不要主观臆断。应该承认计谋是从人脑中产生出来的,但它绝不是人们凭空想象的结果,而是依据客观存在的情况,经过大脑加工之后的产物。因此,机关干部在向领导献计献策之前,一定要对其客观依据再进行一次认真的分析,对其可行性再进行一次客观的论证,一旦被领导列入议案之后,对大家提出的各种疑问要能有根有据地给予圆满的解答。其次,要有自我否定精神,不要死抱着错误主张不放。作为一个“参谋”人员应该自信、有主见,但不能过于自信,经过充分酝酿和客观分析确实证明错了的主张,要自觉地放弃和纠正。这里既有个思想方法问题,也有个思想意识问题。从思想方法上来讲,不能太固执己见;从思想意识上来讲,不能只要面子不要真理。再次,要善于否定领导的错误意见,不要消极迎合领导。在一般情况下,领导见多识广,观察问题较准,分析问题较深,提出的意见真理性较强,但领导的意见也不是一贯正确的,有时也会出现疏漏和失误。当机关干部发现领导的决策预案有不当之处时,要敢于并善于提出第1页共4页自己的不同意见,绝不能“好好好,是是是”,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甚至把领导的错误意见违心地视为正确,还要再“论证”美化一番,致使领导不能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给工作造成损失。二、实施方案要到位。作为“参谋”人员,不仅要向领导提出正确的意见和建议,还要拿出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首先,方案、措施要具体,不能太原则、太笼统。在工作实践中常常遇到这种情况:机关的意见和建议,题目、观点很好,但由于缺乏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最终还是无法成为领导的决策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因此,当你向领导提出一个好的意见和建议时,一定要对这一意见、建议的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考虑得很具体很细致,一并向领导提出,使领导充分感受到这一意见和建议的可行性。其次,提出的方案和措施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不能让人摸不着头脑,无从下手。所谓可操作性,就是要看得见、摸得着,办法很实用,措施很得力,照着做就可以见成效。机关干部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有很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对解决各种问题的方法套路很精通很熟练。因此,作为机关干部,在平时就要注意多实践、多总结、多积累,到关键时刻才能拿出可操作性较强的具体办法。再次,要多提几个方案,给领导留有选择的余地。国外有一句格言:“如果看来似乎只有一条路可走,那么这条路可能就是错误的”。这条格言是符合人们认识世界的客观规律的。因为客观世界是极其复杂的,认识客观事物、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也不可能只有一种,应该有多种途径。人们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认识既需要一个过程,每个人的认识程度与方法也是有差异的。因而,人们在解决问题时,既可以用这种方法来谋划,也可以通过那种途径来谋划,谋划出的各种方案之间并不都是你死我活、互相排斥的关系,有时是相互补充、相互融合,可以取长补短、共同完善的关系。如果只找到一种谋略方案,就意味着这种谋略方案未必是最佳的,就难以相互比较好坏,区别优劣,也无从选择,没有回旋的余地。60年代初,前苏联将中程导弹运进古巴,发生了加勒比海危机。为消除危机,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