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第b版(06.9.1发布)职责范围与规章制度党办-3a-01-005国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1总则1.1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结合公司干部管理的现状,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列党政领导干部:1.2.1公司以“威孚”冠名的子公司、分公司级的党政领导干部;1.2.2公司分厂、部门级的党政领导干部;1.2.3公司派往投资单位的公司级党政领导干部;1.2.4公司中层干部派往担任子公司、分公司中层职务的领导干部。1.3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2选拔任用条件2.1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2.1.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2.1.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2.1.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2.1.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第1页共7页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2.1.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2.1.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共5页第1页第b版(06.9.1发布)职责范围与规章制度党办-3a-01-005道工作。2.2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2.2.1提任中层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提任中层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工龄。提任中层助理的,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工龄。2.2.2提任党委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2.2.3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2.2.4身体健康。2.2.5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必须是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2.2.6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2.2.7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2.2.8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原单位(部门)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原单位(部门)以外选拔任用。3民主推荐、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3.1民主推荐第2页共7页3.1.1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3.1.2民主推荐由下列人员组成。公司党委委员、经营领导成员,所在单位(部门)党、政、工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3.1.3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分别在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和所在单位(部门)领导成员中公示,经公司党委或者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3.2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公开选拔在公司范围内,竞争上岗在本单位(部门)内部进行。程序如下:3.2.1公布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第三、第四条的规定)、基本程序和方法等;3.2.2报名与资格审查;3.2.3统一考试(竞争上岗须进行民主测评);3.2.4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3.2.5党委或者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共5页第2页第b版(06.9.1发布)职责范围与规章制度党办-3a-01-0054考察4.1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党委指令组织部门归口进行严格考察。4.2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