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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土地增值税法VIP专享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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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2/25第七章土地增值税一、土地增值税概述一、土地增值税概述((一一))概念概念::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是对转让转让国有国有土地使用土地使用权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简称简称房地产房地产,下同,下同))并并取得收入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的增值额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征收的一种税。24/12/25(二)特点1.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2.征税面比较广3.实行超率累进税率4.实行按次征收24/12/25二、基本征收制度(一)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上述“单位与个人”,不论法人与自然人,不论企业上述“单位与个人”,不论法人与自然人,不论企业的经济性质,不论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也不论行业部门的经济性质,不论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也不论行业部门,只要发生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都是土地增值税的纳,只要发生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都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税人。24/12/25(二)征税范围1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2、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转让。““地上建筑物”地上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附着物”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不能移动,一经移动是指附着于土地上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遭损坏的种植物、养殖物及其他物品。即遭损坏的种植物、养殖物及其他物品。33、有偿转让的、有偿转让的24/12/25征税范围包括三层含义:征税范围包括三层含义:1.1.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国家所有。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国家所有。不包括不包括转让非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转让非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2.2.产权产权必须发生转移。必须发生转移。不包括不包括未转让未转让房地产权属的行为,如房地产的出租、抵押等。房地产权属的行为,如房地产的出租、抵押等。3.3.必须取得转让必须取得转让收入收入。。不包括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24/12/25【答案】ABC【例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有()A.以房地产抵债而尚未发生房地产权属转让的B.以房地产抵押贷款而房地产尚在抵押期间的C.被兼并企业的房地产在企业兼并中转让到兼并方的D.以出地、出资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又转让给其中一方的24/12/25对以下具体事项的征税情况,列表判定如下:有关事项是否属于征税范围1.出售征。包括三种情况:(1)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3)存量房地产买卖。2.继承、赠予继承不征(无收入)。赠予中公益性赠予、赠予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不征;非公益性赠予,征。3.出租不征(无权属转移)。4.房地产抵押抵押期不征;抵押期满偿还债务本息不征;抵押期满,不能偿还债务,而以房地产抵债,征。5.房地产交换单位之间换房,有收入的,征;个人之间互换自有住房,免征。24/12/256.以房地产投资、联营房地产(房地产企业除外)转让到投资联营企业,暂免征;将投资联营房地产再转让,征。7.合作建房建成后自用,暂免征;建成后转让,征。8.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暂免。9.代建房不征(无权属转移)。10.房地产重新评估不征(无收入)。24/12/25(三)税率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规定为:具体规定为: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比例税率速算扣除系数150%以下(含50%)30%02超过50%~100%(含100%)40%5%3超过100%~200%(含200%)50%15%4200%以上60%35%24/12/25【例题】某房地产公司转让写字楼收入5000万元,计算土地增值额准许扣除项目金额4200万元,则适用税率为()。A.30%B.40%C.50%D.60%【例题】某房地产公司转让写字楼收入5000万元,计算土地增值额准许扣除项目金额4200万元,则适用税率为()。A.30%B.40%C.50%D.60%【解析】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比例=(5000-4200)÷4200×100%=19%,适用第一级税率,即30%。24/12/25应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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