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铺镇“控辍保学”责任书为了巩固提高“两基”成果,保障学生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素质,确保每个学生都有学上,镇政府、村、组与所属中小学签订如下责任书:1、实行控辍保学校长责任制度,制定控辍目标,并落实到班级,责任到人,学校每学年同班主任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2、班主任对每个有辍学苗头的学生要及时跟踪记录、家访记录,掌握每一名学生的去向,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学校。3、班主任发现学生辍学,要及时进行家访,劝导学生复学,工作一周内还未能复学,班主任要填写“辍学报告单”递交学校,学校报告“两基”办,“两基”办报告政府主管领导,由学校或村(居委会)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辍学学生返校通知书”,及时采取措施或强制学生复学,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家访,工作不实造成辍学的,追究班主任及校长的责任。4、发现学生厌学情绪,班主任教师要及时家访,同家长一起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防患于未然。5、学校则成立专人负责控辍工作,如有辍学情况应及时上报镇政府和“两基”办公室。6、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承诺制,按照上级收费标准收费。对于低保户、特困户、贫困户、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学校要给予减免费用。7、教师要切实执行减负规定,不得歧视特困家庭学生和外来务工子女。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避免学生因厌学而辍学。火铺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主任:(公章)(公章)学校校长:(公章)200年月第1页共2页日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