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心得感悟3篇通过学习与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增强老师和家长的职责意识和对他们的权利、责任、义务的认识。本文是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心得感悟,欢迎阅读。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心得感悟篇一中国留学生在和美国同学的共同学习中,留学生们发现,过去国内老师辛辛苦苦教给自己的“牢固的知识基础”,现在几乎派不上用场。美国同学自主学习能力强,思维敏捷,上手很快,而自己总要慢半拍;一些理工科的学生更郁闷,自己过去在国内是尖子生,是站在“前沿”的,但在美国学习却让他们体会到了什么是“基础性工作——在实验室里,他们往往只能做一些基础性的工作,真正最关键、最富有创造性的环节往往被子善于创新的美国同学抢了先,他们因此戏谑地说“国内学习的基础让我们成了‘基础’”!这个事实让我们必须思考一个问题:作为基础教育的中小学,究竟为学生的未来发展奠定什么样的基础?在基础教育一词中,“基础”的基本内涵:“人在未来进一步接受高等教育以及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和起点”。对此,中美双方没有根本的分歧,但对“基础”的具体内容,中美双方则有着不同的理解。中国的“基础”,就是“三基”——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我们把人在未来“进一步学习和发展的根本”定位为扎实的“知识体系”,而美国人则认为,人在未来“进一步学习和发展的根本”的核心不在于知识体系,而在于一个人的学习兴趣、好奇心、质疑能力、探究能力等“能力体系”。知识体系强调的是“学会”,能力体系则强调的是“会学”。强调学会的中国学生,离开学校时带走的是沉甸甸的“基础知识”,而强调会学的美国基础教育体系,学生离校时带走的是充足、轻松的思维空间和浓厚、持续的学习探究兴趣。由此,我们可以说,尽管中国的中小学为学生奠定了很扎实的知识基础,但未必是学生进一步发展和学习的必需基础,相反,过多过重的知识学习,常常会压抑和挫伤学生时上步发展的动力和后劲......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知识多少才够用?当我们发现美国八年级学生的数学内容如此简单,并感到惊讶时,美国的一位校长讲“对于八年级的学生来说,学数学的目的在于形成初步的数学推理能力,如果用简单的内容就可以达成,为什么要让学生花那么多时间、费那么多心思、受那么多打击、学那么多难的内容呢?”这反映了中美课堂教学目标的根本分歧。中国的教学目标更多地表现为“知识导向型目标”,追求学生掌握更多更难的知识,而美国中小学强调能力体系,其教育目标则是“能力导向型目标”,追求学生进一步自主学习所需要的兴趣、好奇心、探究能力等。从中可以看出,美国中小学关于知识教学的定位,是“形势训练说”的体现,即以知识学习为手段,侧重于培养可以普遍迁移的能力。而中国中小学对知识教学的位位则是“实质训练说”的体现,即以学习知识本身为目的,侧重于对知识本身的理解和掌握。同时,“能力导向”的定位,让美国中小学在课堂知识教学的选择中不仅体现出“够用”的原则,还体现出“基本”的原则,即着眼于传授那些最基本的、最有助于学生搭建未来知识体系的基础知识。而中国中小学课堂教学则充斥着太多的“大学学习不需要、现实生活不需要、只为应付考试”的“垃圾知识”.....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心得感悟篇二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做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新《义务教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