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受贿案心得体会【篇一:乡党委副书记参加庭审旁听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乡党委副书记参加庭审旁听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按照党的十八大反腐倡廉新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3月10日上午,县纪委组织全县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到界首市法院参加太和县倪邱镇原党委书记刘某某挪用公款、受贿案的庭审,通过现场近距离感受,使大家接受了一次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前车之覆轨,后车之明鉴”,作为到乡镇工作时间不长的我,参加这次活动,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心灵上接受了一次洗礼,思想上受到了很大震撼。基层党员干部直接与群众打交道,其一言一行,都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地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进程的加快,受西方腐朽思想的侵蚀,部分党员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党纪国法观念,在权力关、金钱关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违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事情迈出了罪恶的步伐,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中,最终是身败名裂。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育,引以为戒。主要表现:一、背离党的宗旨。放松党性修养和锻炼,必将导致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在工作和生活中不能保持警惕、保持冷静、保持操守,更没有慎独慎微,不甘清贫,崇尚拜金,最终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二、权力观扭曲。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也是要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如果能正确的行使就能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反之就会成为以权谋私的魔杖。党员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危害党的事业的同时,自己也必将遭到“身囚”之苦。从领导到囚犯往往是一步之差、一步之遥,不能用自己的政治生命、青春年华、人生自由和完美的家庭去以身试法换取身外之物。三、法制观念淡薄。通过刘某某庭审结束后声俱泪下的忏悔,痛悔莫及的警醒,对自由和生活的【篇二:SZ区检察院组织卫生系统干部旁听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受贿案庭审】jq市sz区检察院组织卫生系统干部旁听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受贿案庭审2010年3月23日上午,jq市sz区人民法院大法庭现场座无虚席,备受人们广泛关注的jq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宋某某因在负责该院住院部综合大楼建设工程期间收受贿赂而站在了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庄严审判。面对坐在旁听席上的昔日同事,宋某某把头埋得更低了。为了让这些典型案例更好地警示在职公务人员,尤其是给全区卫生系统干部敲响警钟,sz区检察院与区卫生局联系,组织卫生局下属的三十余家医院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代表160余人旁听了庭审接受警示教育。大家纷纷表示,这样的警示教育很震撼。检察机关在法庭上指控: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在担任jq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期间,利用其为jq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部综合楼评标小组成员及该项目负责人的职务便利,收受建筑商的贿赂数额巨大,帮助建筑商顺利中标,并打算在最后的工程决算价格方面和涉及变更的签证过程中给予建筑商价格方面的关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构成受贿罪。面对检察官的指控和出具的种种证据,宋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后悔不已。该案系检察机关开展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以来sz区检察院查处的首个发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贪污贿赂案件。新年伊始,该院一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一面对2010年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早安排、早部署,突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努力拓宽案源渠道,注意把办案数量和工作力度体现在办案质量和执法效果的提高上。经过仔细摸排,缜密初查集中力量突破了几起发生在医疗卫生单位数千万元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行贿受贿大要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同时,该院抓住有利时机,检察长督促并亲自参与指挥,确保侦查工作顺利进行,为保证案件质量和排除办案中的干扰提供保障实现了反贪工作的“三新”目标,新突破,即2010年该院继续保持去年查处大要案的良好势头,目前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