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行版)天津大学研究生院2017年2月14日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行版)说明统一规范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格式,有利于以学位论文为载体的科研成果的收集、存储、处理、加工、检索、利用、交流和传播。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参照GB/T7713.1—2006《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和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等标准,在征求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和部分学院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用版)》,对天津大学研究生论文的封面、扉页、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格式进行了规范。现正式发布,请天津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依照本规定进行学位论文撰写。如对《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行版)》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天津大学研究生院2016年10月24日联系人:刘家骥联系电话:022-85356085电子邮箱:xwb@tju.edu.cn职能部门: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办公地址:北洋园校区行政楼A-314室1学位论文是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是研究生本人在学期间从事学术研究的成果体现,是对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考核,也是研究生申请学位的主要依据。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实现我校学位论文格式的规范化,参照GB/T7713.1—2006《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和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等标准,特制定《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1.论文的结构学位论文一般由十一部分组成,依次为:(1)封面;(2)扉页;(3)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说明;(4)中文摘要;(5)英文摘要;(6)目录;(7)正文;(8)参考文献;(9)附录;(10)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11)致谢。2.论文各部分的形式与内容2.1封面天津大学学位论文的封面由学校统一印制。封面包括论文题目、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或工程领域)、指导教师等信息。2论文题目应是整个论文总体内容的体现,要引人注目,力求简短,严格控制在25字以内,必要时可加副标题。论文题目应尽量避免使用符号、简称、缩写及商品名等。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和工程领域以《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为准。2.2扉页扉页的格式参见附录A和附录B。扉页应标明中英文标题、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或工程领域)、研究生姓名和指导老师。扉页的信息应与封面对应信息完全一致。2.3独创性声明和论文使用授权说明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的形式参见附录C。其中“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和“导师签名”均不能为空,否则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2.4中文摘要中文摘要含内容摘要和关键词两部分。内容摘要应将学位论文的内容要点简短明了、不加注释地表达出来,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摘要一般应说明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等,明确论文创新点。摘要的语言力求精炼,中文摘要一般字数为300-600字。如遇特殊需要,字数可以略多。中文关键词紧随其后,另起一段。关键词的数量为3-8个。尽量使用《汉语主题词表》或各专业主题词表提供的规范词。中文摘要原则上不能超过一页。2.5英文摘要英文的内容摘要应与中文的内容摘要一致。英文关键词紧随其后,另起一段。英文关键词内容应与中文关键词一致。32.6目录目录应列至三级标题,包含正文及其后的各部分,并附有相应页码。目录的文字应与相应标题文字完全一致。2.7正文硕士学位论文一般要求不少于3万字;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5万字。除外语类相关专业外,学位论文正文应采用中文简体字撰写。中文部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中文标点符号。量和单位要优先使用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推荐的新名称,一般应使用国际单位制。正文的内容一般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理论分析、计算方法、实验装置和测试方法、实验结果分析与讨论、研究结果、结论及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