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企退医,滴血的名称》有感卫政读了王医胜所作《企退医,滴血的名称》的散文诗,我的心潮久久不能平静。这诗,字字是血,行行是泪;这诗,句句是事实,段段露深情;这诗,是32名大庆“企退医”心酸历程的倾诉,也是全国数十万“企退医”血与泪诉说的缩影。我也是一名徐州国企煤矿医院退休的副主任医师,在我热爱的岗位上工作了41个春秋。当我读着这首诗,回想起自己从医一生的经历,真是感想万千,老泪纵横。忆往昔,我们忠于职守,兢兢业业,敬畏生命,服务人民。以高尚的医德建立起了和谐的医患关系,受到了群众的信任与拥戴;用精湛的医术防病治病,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收获了患者的感激与尊敬;我们牢记“工伤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难忘那冒着生命危险下井抢救工伤渡过的一个个不眠之夜,和时间赛跑,与死神搏斗,将一位位重伤员从死亡线上抢救回来,维护了千家万户的团圆,为煤矿安全生产做出了贡献;我们时刻听从党召唤,哪里有灾情,哪里有险情,那里有疫情,哪里就有我们忙碌的身影。在唐山抗震救灾中,在汶川地震中,在与sars搏斗没有硝烟的战场上……为了国家,为了人民,我们企医们弃小家,顾大家,不顾个人安危,冲锋陷阵在最前线,成为“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我们为伤病员的康复而欣慰,为做一名“白衣天使”而荣耀。为国分忧解难,为实践和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而自豪。发自内心的感慨社会主义祖国多好啊,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真是个团结友爱,公平正义的大家庭。看今朝,昔日的青春已随岁月飘去,留给我们的是满头白发,成了“企退医”。在我们的职业生涯中,拯救了无数患者的生命,将我们的满腔热血、美好青春,壮丽人生都奉献给了神圣的医疗事业。但“企退医”的待遇与事业单位的同行相比,养老金只是人家的。,再加上事业单位名目繁多的津贴和补助等,差距就更大了,真是天壤之别。这不仅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影响生活质量,而且也深深地伤害了我们的尊严,造成了精神创伤。如此的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不正义,第1页共10页是可忍,孰不可忍。是谁玷污了“白衣天使”的容颜。是谁折断了“天使”的翅膀。祸根源于“双轨制”。国有企业医院到底姓什么。它的社会属性是“医”而不是“企”。这是一个社会学中最基本的常识,而人社部却把“企”和“医”有意混淆,把医务人员作为企业工人对待。在企业医院工作的医务人员向来和事业单位的医务人员性质完全是一样的,从接受的职业教育、服务对象、工作要求、工作质量、专业考核、人事管理、职称晋升都是一样的,工资待遇也都是执行国家统一的卫生级工资。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还给全国的文教、卫生人员(中、小学教师和所有医务人员)统一涨了一级工资,这可以证明学校和医院的社会属性是一致的,企业医院与事业医院属性是相同的。就是“双轨制”把企业医院退休的医务人员打入另册。其实,“企业医院”这一名称本身就是伪命题。国有企业单位医院和事业单位医院的社会属性是一样的,都属于事业性质,众所周知,企业医院法人证书就是事业证书,而非企业证书,就是最好的证明。因此,从《社会学》行业分类中从来就没有“企业医院”之说;在建国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两次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决议中,明确了医院属性,也无“企业医院”之说;从法律角度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法》均无“企业医院”之说。法律赋予了企业医院、医生、护士和事业单位医院、医生、护士同样的义务,我们理所当然应该享受同样的权利,同等的待遇,这是合理合法,天经地义的。他们打着改革的旗号,走入了改革的误区。“企退医”的悲剧完全是由“歪嘴和尚”念歪了经造成的,人为的将我们从神圣的“白衣天使”行列中分割开来,按企业工人标准办理退休,使我们无法享受我们为救死扶伤,治病救人这一神圣行业苦心钻研,不畏艰险,不辞辛劳,奉献爱心而奋斗了终身的行业待遇。请问法律、天理何在。公平、正义何在。他们这种做法,不是公然对习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踏吗。“企退医”的问题已受到社会的关注,尤其是得到了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之心的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