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劳动力市场秩序整治意见各街道办事处、区委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职业介绍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保障求职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通过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进一步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维护广大求职者特别是进我区务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平安”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二、工作目标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为幌子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取缔非法职介组织;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职业介绍机构;规范企业招工行为,杜绝部分企业劳资人员与不法分子串通从事违法违规职介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正常秩序。三、工作重点以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集散地、职业介绍机构聚集地和自发形成的劳动力市场为重点,对以下对象进行清理整顿:(一)以职业介绍为名,骗取求职者的钱财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二)以职业介绍为名,非法设置广告牌,影响市容市貌,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的;(三)未取得营业执照和《省职业介绍许可证》,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四)虽取得营业执照和《省职业介绍许可证》,但在职业介绍活动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破坏劳动力市场正常秩序的;(五)职业介绍机构或用人单位在介绍职业或招工时发布虚假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四、组织实施第1页共3页(一)建立机构成立由区领导任组长,区综治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管理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的区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活动的日常工作。(二)明确责任区综治办。把全区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区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的主办工作,依法查处未取得《省职业介绍许可证》,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对申请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格审查;对职业介绍机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用人单位的招聘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处理。区公安分局。负责对以职业介绍为幌子骗取求职者钱财或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打击。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依法取缔未取得营业执照,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严格审查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是否具备准入条件和开业资格;对劳动部门依法吊销职业许可证的职业介绍机构依法予以处理。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以职业介绍为名,非法设置广告牌,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职业介绍机构的监管和非法职介的排查,畅通信息渠道,配合区职能部门做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工作。(三)抓好落实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工作要在区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统一组织、分工协作、属地监管”的原则,采取集中行动(每年春节、五一节和国庆节后)和日常查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教育与引导相统一。集中行动由区综治办牵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其它部门、街道配合组织实施;日常查处由区劳第2页共3页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与所辖街道共同组织实施。五、有关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打击非法职介,规范职业介绍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既是满足用工单位的需求、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的需要,也是维护求职者权益、促进劳动力资源有序流动的保障,各相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实际行动,健全组织,加强领导,确保清理整顿工作的有效开展。(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街道是第一责任人。区劳动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管理分局、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形成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的强大合力,严厉打击非法职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