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全国依法行政会议精神体会法治政府是便民、高效、廉价、廉洁、有限政府,它不仅需要体现公正、公平、诚信,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受宪法法律的约束而不任意扩权,而且应在社会遇到重大灾难、民众陷于困境时挺身而出予以援助。1996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首次提出“法制国家”的概念,并以一系列文件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正式确定为一项治国的根本方针和奋斗目标。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改提“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列为党的基本纲领的重要内容,并对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作了如此高度的概括:“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法治国家”目标实现的前提是建成“法治政府”“法治国家”目标的提出,意味着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通过制度建设逐步认识到,必须改变原先主要依靠政策和领导人意见来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方式,而走依法治国的道路。这是党的领导方式的转变。它合乎逻辑地推导出了“法治国家”目标实现的前提:建成“法治政府”。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京闭幕后,温家宝总理在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问时曾说到,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三大目标之一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与此相应,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经过10年左右坚持不懈地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法治政府最重要的方面是依法行政。7月,在全国电视电话工作会议会上,温总理指出必须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领导,并对贯彻落实《纲要》、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工作规则》做出了全面的部署。他强调,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事关国家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建设法治政府,就必须坚持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在这次会上,他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需要着力抓第1页共4页好的五项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做好政府立法工作;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认真落实《国务院工作规则》,切实加强国务院自身建设。所谓法治政府,就是行政机关能自觉运用体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法治政府是便民、高效、廉价、廉洁、有限政府,它不仅需要体现公正、公平、诚信,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受宪法法律的约束而不任意扩权,而且应在社会遇到重大灾难、民众陷于困境时挺身而出予以援助。对于社会的弱势群体予以深切的关注,对于因为个人的、历史的,或者社会变革、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等原因所导致的贫富差异,或者公民在生存和发展方面的不平衡性,通过制度上的保证给予特别的援助。这些年来政府正是这样实践的。公开透明要成为政府依法行政的一项基本制度今年8月27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再次表达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决心。这次讲话突出了以下重点:一是明确提出“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他将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举措看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二是清楚表明,依法行政,即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尽管这些年来法治政府的建设取得了重要的进展,但是鉴于发展进入新阶段,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和挑战增多,要解决面临的新问题、新矛盾,就必须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三是强调建设法治政府既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保证,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和反腐败的重要举措,必须运用法律法规调整政府、市场、企业之间的关系,维护各类市场主第2页共4页体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