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和岗位二、资格条件(一)招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7.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下同),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8.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9.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11.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含2023年行将期满人员)、龙岩市支企服务专员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如未能及时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三、报考流程2.资格初审(2023年3月30日9:00--4月7日17:00)。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及时登录者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的初审结果。报考者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其他岗位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对于招聘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的,报考者可向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反映和申诉,并通过报名平台“申诉通道”申请裁定。3.缴费。本次考试无需缴交报名费。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4月8日8:00至4月10日17:00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考试的报考者(平台将在4月10日17:00准时关闭确认考试操作程序),取消考试资格。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者,请于4月22日9:00以后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四、资格审核(一)资格初审(二)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工作,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五、考试(一)笔试1.笔试时间:2.笔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3.报考岗位要求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免笔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考生也可通过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查询,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二)面试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且资格审核通过的人数组织面试。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面试应达到80分及以上为合格。3.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负责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个别专业性强的硕士及以上学位岗位,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