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征申请报告关于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申请报告XX市城乡规划局:我单位修建的任家庄168号办公楼及职工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该建筑现已竣工。现已委托XX市勘察测绘研究院作了竣工测量,实测总面积为9112平方米。本工程名称为任家庄168号办公楼及职工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面积9111.9㎡,总建筑面积45216.24㎡(地下部分6133.01㎡,地上部分39083.23㎡),容积率4.29,建筑密度21.39%,绿地率37.7%。其中a#住宅楼地上三十四层,地下两层,建筑面积为16107.47平方米;b#住宅楼地上三十四层,地下两层,建筑面积为21893.31平方米,建筑总高度均为98.900米,办公楼楼为地上五层,局部两层,总建筑面积3763.29m2,建筑高度为15.3米,地下车库在地下一层,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3763.29m2,建筑高度3.9米。根据《XX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甘价服务〔2002〕216号)文件,纳入计划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可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我单位特具申请,请贵局审核,准予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特此申请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