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原理内因即事物的部矛盾,外因即事物之间的矛盾。它们在事物开展过程中,同时需要,内缺一不可。但两者的作容用和地位是不同的。因是事物开展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它是事物存在的根底,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在本质内因即事物的部矛盾,外因即事物之间的矛盾。它们在事物开展过程中,同时需要,内缺一不可。但两者的作容用和地位是不同的。因是事物开展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它是事物存在的根底,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在本质。内因外因作用原理在唯物辩证法中,内外因作用原理表述如下:事物的开展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开展的根据,它是第一位的,它决定着事物开展的根本趋向,外因是事物开展的外部条件,它是第二位的,它对事物的开展起着加速或延缓的作用,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此起作用。内因和外因互相依赖、互相联络,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互相转化。内因内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变化的根据,使一个人幸福的主要是他的性格,而非外在的生活条件。所以应当培养好的性格:乐观、自信、放得开、不计较。同样的条件会有不同的开展,一个人能否安康成长与学校家庭社会亲密相关,但更起作用的是他自己。堕落都是自我堕落。人不要为自己的行为找借口,因为归根结底还是自己的选择,自己决定自己。同样事物开展也是内因作用的结果,事物自身矛盾激化,才会不断变革。外因外因是变化的条件,是第二位的原因,它通过内因起作用。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学校里应当择善而友之,一个好朋友的作用甚于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