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民族宗教实力心得体会反对民族宗教实力心得体会篇一宗教与宗教极端主义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所谓极端,与中道相对,归纳起来大致有3种表现形式:一是表现为思想;二是这种思想外化为行动,伤害到宗教信仰者自身,例如藏传佛教在达赖集团蛊惑下的自焚,一些邪教的集体自杀;三是这种思想外化为行动,伤害到无辜的他人,例如近段时期我国发生的暴恐事件,以及国际上类似的暴恐事件。其中第三种形式最为暴虐,因为它以剥夺无辜者生命权、生存权的方式,在社会上制造了一种普遍的不安和恐慌;再加之其政治诉求,利己害人的暴虐程度更无以复加。不过,不论出于社会的、文化的、思想的等什么样的原因,以什么样的名义,其暴恐行为本身都是不可原谅的。宗教极端主义是宗教变异的产物。历史一再表明,以宗教的名义,人们可以表达、昭示自我提升、追求幸福的美好愿望,同时也可以掩盖、甚至美化丑恶狭隘、坚硬顽劣的人性与动机。宗教可以使人更高尚,也有可能使人更不高尚,这种例子在历史上比比皆是。宗教对人发生何种作用,乃在于人自身。当然,他所在的群体、社会也在其中发挥作用和影响。宗教是国家、社会状况的反应,人们可以在宗教中看到国家、社会的现实,但归根到底,人们在宗教中看到的是他自己,是人自身的镜子、人自身的影子,真实的或者虚幻的,浑浊的或者清澈的,光明的或者黑暗的。有人看到宗教善良,有人看到宗教邪恶。一些宗教信仰者可以把宗教作为自己的全部,另一些人,包括非宗教信仰者,可以不这样。这并不表明,后者的生命体验是不完整的;而只是表明,他对生命的体验不仅仅依赖于宗教,而是一种更为多样性的表达。当然,也不能武断地说前者的生命体验是不完整的。人对自己生命存在的样态负责,他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只是这种权利要以不妨碍、不剥夺他人的权利为限度。人们对于自己信仰的选择是自由的,就意味着对信仰的判断是自由的。当我们说宗教极端主义不是宗教问题的时候,是基于一种事实,更是基于对现实和未来的引导和希冀。所以,第1页共6页我们看到,几乎是基于同样的事实,英美等西方国家对于这一问题的看法是不一样的。911事件之后,当年布什针对伊拉克说要打一场新的十字军战争,这代表了西方社会对宗教极端主义的反应。西方社会认为,911事件本身是宗教性的,因此要采取宗教性的政治军事对抗,以一种宗教(基督教)反对另一种宗教(伊斯兰教)。西方学界的反应有多种,其中最为引人瞩目的是新无神论的观点。他们很大程度上就是把宗教极端主义归结为宗教本身,认为如果没有宗教,就没有宗教极端主义。所以他们不遗余力地抨击宗教,甚至说当一个人出现幻觉的时候,叫做精神失常;当许多人同时出现共同的幻觉的时候,叫做宗教等等。但我们中国人不同,我们认为宗教极端主义不是宗教问题,这主要是从政治层面、法律层面来说的,我们并不否认宗教极端主义与宗教之间的关联性。显然,这一态度比西方社会对宗教显得更为尊重、更为宽容。即我们不是笼统地反对宗教,而是反对宗教中的暴力倾向、分裂倾向、政治倾向;不是针对宗教本身,而是只针对宗教的极端思想;甚至也不是完全地针对所有的宗教极端思想,而只是针对那些给公众人身财产安全、给国家社会带来严重伤害的那一部分宗教极端思想。这种观点可以说极具中国文化特色,即不局限于用思想反对思想,而是把它放在国家、社会、个人的生活中来进行;不是反对公民信仰什么,而是反对危害他人、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那种信仰;不是单纯地反对信仰者的信仰思想,而主要是反对那种带来破坏性结果的信仰思想。这实质上是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宗教信仰自由,保护了信教群众对于宗教信仰的正常需要,甚至包括信教群众的情感需要。不过,要特别指出的是,当我们说宗教极端主义不是宗教问题的时候,首先对于宗教本身或者对于宗教信仰者来说,当然是个利好的判断。但与其说是一个利好判断,不如说是一个让社会心安的判断与引导。对于绝大多数宗教信仰者来说,可以安心于自己宗教信仰的判断和选择。但应当看到,对于整个社会来说,这一判断则是一把双刃剑,其影响有双重性。一方第2页共6页面,这一论断不会像上面提到的西方新无神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