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二季度校园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市直学校:为贯彻落实全省项目观摩暨“四新”“四化”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大会、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市大山片区森林防灭火形势研判会议精神,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将第二季度校园安全重点工作通知如下。一、森林草原防火安全一是以教促学。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国旗下主题演讲、校园广播、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主题班队会、清明扫墓等活动扎实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普及森林草原火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学生自觉学法守法,全面增强师生的森林防火观念和保护森林的意识。同时强调坚决不允许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救灾行动。二是以宣促防。各学校要通过“小手拉大手”、印发告家长书等方式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六个严禁”(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草原;严禁焚烧秸秆、杂草杂物、烧灰积肥及其它农事用火行为;严禁在进行祭祀活动时点烛、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和放孔明灯等用火行为;严禁吸烟、点火照明、取暖、野炊和举办篝火等活动;严禁烧蜂窝、烧山狩猎、烧火驱兽等行为;严禁其他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行为)的宣传教育。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学习贯彻XXX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牢记XXX在河北塞罕坝机械林场考察时再三叮嘱“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坚持安全第一”的要求,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XX市人民政府禁火令》以及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全面营造“人人防火、时时防火”的浓厚宣传教育氛围,切实增强师生、家长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防范意识。三是以查促改。各学校要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积极组织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对校园周边森林、草原、坟区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森林草原防火预防台账,有针对性加强师生防火安全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在火灾易发风险区设立防火警示牌或安置大喇叭开展森林草原、迁坟祭祖、野外用火等预警提示。二、防溺水安全一是强化排查治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防溺水安全问题,要积极会同属地有关部门全面排查防溺水安全隐患,完善安全警示标识,配置安全防护设施,关注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人群,定期发布预警信息,认真组织巡查值守,及时做好防溺水应急处置,严防溺水意外事故的发生。二是强化“七不”“两要”。各学校要进一步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七不”(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擅自到山塘水库、溪河湖泊等地玩水;不在上下学路上玩水游泳;不逞强盲目施救落水人员)和“两要”(一旦发现同学违规下水游泳要竭力劝阻并立即联系家长或老师;发现溺水人员,要迅速就近呼救,请周边有救护能力的人进行科学施救,或打110求助,严防连锁溺水事故的发生)的宣传教育,不断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生避险能力和自救能力。三是强化家校联动。学生家长要与学校共同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学校要充分利用家长会、校讯通、微信群等载体,将有关防溺水内容告知学生监护人,提醒其监护人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切实增强家长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教育监护责任意识。教育孩子按时到校、回家,不在上下学路上逗留、玩水、游泳。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对孩子的活动去向需更加关注,不得让孩子参加有安全隐患的活动。学校要落实好上下午最后一节课科任老师的防溺水教育责任和每一节课科任老师对学生到位情况的跟踪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学生缺勤跟踪追查制度,发现学生缺勤情况,应立即与学生及家长联系,并跟踪妥善处置,切实建立起家校齐抓共管机制,坚决遏制溺水安全事故发生。三、交通安全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学校要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栏、黑板报、主题班会、专题教育、微信群、安全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自觉避让车辆,不闯红灯,不翻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