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工作方案2篇第一篇为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维护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徐泉政办【20XX】24号文件《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中心实际,区房产服务中心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为保障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常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分类整治,消除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为南京青奥会、十八届省运回圆满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提升各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和整体安全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和死亡率,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三、整治范围与职责分工专项整治坚持全面整治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凡本中心所管辖范围及经营单位都在整治范围之内,重点整治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领域。专项整治职责分工坚持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原则。四、组织领导区房产服务中心成立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五、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统一领导下,进行专项整第1页共4页治工作的检查。检查内容是。对本中心管辖范围及各直属单位、科室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各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安保能力进行全面检查。六、专项整治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5日—7月10日)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生产自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二)检查督查阶段(7月11日—8月10日)所有单位都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要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自查自整情况报告在7月11日报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各单位按中心统一安排部署进行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登记和分类整治,并在8月8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三)严防严控阶段(8月11日—9月30日)1、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加强集中精力、落实责任,看紧盯牢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始终保持严防、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落到细处、落实到位,确保为青奥会、省运会城管举办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2、从8月11日开始,全部进行彻底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按照整治的要求采取不同措施,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四)总结提升阶段(10月上旬)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中心确定跟踪检查责任人(跟踪检查责任人名单要报中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进行日常监管。七、专项整治验收的主要内容1、是否按照本次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是否制订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了第2页共4页工作人员,建立了专项整治责任制;是否对本单位及所属的所有企业和单位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2、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有关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3、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现象;生产系统是否安全运行;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4、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是否建立了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