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党章党规深刻查找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迎头进行整改对照党章党规深刻查找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迎头进行整改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我们法院党支部通过几次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题领学,重点学习了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面,我结合此次学习情况,联系工作实际,对照党章党规,按照中央提出的“十八”个是否,就自己几年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做如下汇总:一、“十八”个是否存在的问题(一)以《党章》为标准,在五个是否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坚定理想信念上还不够扎实。一是理论学习的主动性不强。缺乏主动学习意识,一般是上级要求学什么,我们就学什么,有针对性的学习不多;二是理论学习系统性不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缺乏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往往满足于浅尝辄止,理论学习宣传研究的结合度和系统性不够,学思结合、学用转化不够。三是斗争精神的敏感性还不够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对社会上、朋友圈、网络空间里一些错误思想、言论、文章,没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其严重危害性,作为一名工作人员,没有旗帜鲜明地加以制止、开展斗争。(二)以《准则》为标准,在八个是否方面存在的问题。在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上还不够自觉。一是执行组织生活制度还不严谨。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支部的主要负责人,没有很好坚持双重组织生活标准,虽然每年认真组织参与民主生活会相关事宜,但有时归咎于工作繁忙,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类活动也还存在重形式、轻质量的现象,没有发挥好引领带头作用。二是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利器运用的不够充分。在实际工作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时碍于面子,怕得罪人,怕伤了同志感情,不敢真批评、深批评,不能“见筋见骨”;在自我批评上,有第1页共5页时也遮遮掩掩,怕揭短亮丑,一些问题谈得不够深刻、不够透彻。三是执行民主集中制还不严格。在自己分管的脱贫攻坚等工作召开具有推动意义案件研讨会,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方面做得还不够,总认为自己看问题精准,时常按照自己的思路来布置工作处理案件,弱化了他人的有益建议。(三)以《条例》为标准,在五个是否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改进作风上还不够有力。一是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组织学习和自身学习严重不足。二是深入基层解决问题不够实在。有“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现象,直接面对群众不多,尤其是到矛盾多的地方去得不多,密切联系群众做得不够,案件处理没有体现出社会效果。三是纪律规矩执行有差距。有时认为,只要守好自己的纪律,别人的问题置之不理,没有大局精神和团队执行监督精神。四是攻难克坚精神还要强化。工作上进取意识不强,指导创新的能力有待提高,统筹协调、科学谋划工作能力欠缺,有时还不愿面对棘手的事情,很少有意识地去针对具体问题改进工作方法、优化工作方式,工作上缺乏新意,缺少亮点。(四)对照党章党规,为民服务有差距。一是到扶贫调研少,只是重视关注了个别因病、因灾、年老体弱致贫的群众,对其他贫困群众和两委会标准建设的关注度有所欠缺。浮在机关多、走进基少”的层面上。二是在工作为民服务上做的有差距,把首先完成率放在第一,没有将服务群众方在首位,工作为民的宗旨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没有落实到位。(五)对照党章党规,自我要求有差距。走上领导岗位以来,我一直告诫自己:处于特殊位置,不搞特殊待遇;负有特殊责任,没有特殊权力。但有时觉得自己是一名老党员,党性观念强、底线思维牢,是非观、大局观从未偏移,作风方面不会出问题,因此不自然就忽视了党性修养的锤炼,思想上也不自然就会有宽松现象。特别是受社会一些庸俗思想的影响,放松了自我要求,不以为然,直接说不是合格的一个机关党员。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一)在“心中有党”上存在偏差。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第2页共5页追根溯源还是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没有拧紧,关键在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没有做到真学真用、常学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