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事务所鉴证报告号:__________: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____年度申报的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贵单位的责任是,及时提供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确保贵单位填报的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损失申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如实纳税申报。我们的责任是,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等行业规范要求,对贵单位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实施鉴证,并发表鉴证意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考虑了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关的鉴证材料的证据资格和证明能力,对贵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实施了包括确认权属、核对会计记录、审核涉税资料、现场勘查等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鉴证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贵单位____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_______元。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单位符合税法规定的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金额为_______元;不符合税法规定的资产损失_______元。对于符合税法规定的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金额为_______元,可以在实际发生年度作为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进行申报。部分数据摘录如下:第1页共2页1.____年度申请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金额为_______元,其中:清单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_______元,专项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_______元。2.____年度申请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金额为_______元,其中:清单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_______元,专项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_______元。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单位(被鉴证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时使用,不作其它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税务师无关。注册税务师:(签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所长:(签名、盖章)税务师事务所(盖章)电话:××地址:××日期:××年××月××日附送资料:1.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说明2.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损失申报表3.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复印件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