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治欠保支处理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陈求发书记、唐一军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副省长、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李金科,带领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专题研究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政府关于解决我省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明确要求各成员单位结合审议意见认真整改、补齐短板。2018年12月7日,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副召集人段君明同志对沈阳、大连、抚顺、铁岭、阜新、朝阳六个市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并签定承诺书。2018年12月25日,我们召开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对2019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2019年1月6日,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召开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督查专项会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7个督查组,由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厅级领导带队,1月7日至13日分别对14市和28个县(市、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检查,严厉打击恶意拖欠、欠薪逃匿等违法行为。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一、进一步增强部门间的工作合力(一)加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的协调机制建设,督促各级联席会议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重要民生工作和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落实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真正成为治欠保支工作的“指挥部”,构建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督促各级农民工欠薪协调机构成员单位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力度,加快工程建设领域用工方式改革,严厉打击非法发包、转包、分包行为,加大对施工企业上述行为查办力度,强化欠薪源头治理。第1页共4页(三)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督促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与农民工依法订劳动合同,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严格执行《XX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行使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平台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法律规定,尽最大可能减少欠薪问题的发生。(四)对已经出现的欠薪问题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完善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各类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管,加快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施工过程结算,严厉打击垫资施工和工程款支付不及时行为;加快改革建筑用工制度,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二、进一步落实治欠保支长效机制(一)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综合治理,把功夫下在平时,进一步加强劳动报酬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62号)等文件,以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欠薪为重点,加快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在建工程项目,达到国家要求标准,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二)从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长效机制上发力,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应急维稳金(欠薪保障金)制度,推进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工程款与工资款分账制管理、分包企业委托总包企业由银行按月代发工资制,确保“用工实名制、分账制、银行按月代发制2018年底达到70%、80%、90%,2019年底实现基本全覆盖。(三)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督查力度,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专项督查,对各市建设领域用工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覆盖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直接由银行向农民工代发工资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全省第2页共4页在建工程工资保证金纳入省工资保证金监管系统、实现工资保证金全流程监管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四)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机制,利用劳动监察“两网化”指挥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