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OO8年第2期总第164期黑龙江对外经贸HIjForeignEconomicRelations&TradeNo.2。2008SerialNo.164[经贸财会]会计准则国际协调化对国际反倾销的影响张晓平(苏州大学商学院,江苏苏州215021)【摘要]近年来,我国日益受到国际反倾销的控诉,而反倾销的判定基于他的成本会计、国际会计以及其他相关的诸多会计因素。本文以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为基础,探讨会计准则协调化对国际反倾销的影响。[关键词】会计准则;国际协调化;反倾销[中图分类号]F740.4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2—288O(2OO8)O2—0125—02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我国出口贸易也有了长足的发展。我国出口产品由于过于低廉的价格,往往一进入某国市场,就快速抢占了该市场同类产品的市场份额,但这也使进口国的同行业面临着巨大压力。为了保护本国产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对我国的出口商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当一国的出口产品在被界定为倾销后,会被征收高额关税,使其出口几乎成为不可能。据有关资料显示,2OO6年前l0个月共有l7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发起贸易救济调查52起(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和特保调查),涉案金额高达16.9亿美元。我国出口产品遭遇的反倾销调查平均每年造成损失800多亿元人民币。反倾销涉及的因素很多,其中关于成本的核定在这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而成本的核定等相关因素则涉及到会计方面的问题,从近几年我国企业应诉反倾销的经验看,会计在其中充当了极其重要的角色。一、反倾销中涉及的会计问题1.市场经济地位确认过程中的会计问题习惯上,国际反倾销法将被调查国家分为市场经济国家和非市场经济国家。两者的主要差别在于:前者的企业可使用自己的成本价格数据,而后者则是采用替代国的数据。而能否用自己的成本价格数据直接关系到判定该产品的价格是否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从而判定是否存在倾销。所以,能否争取到市场经济地位待遇,直接影响到反倾销调查的结果。我国曾经长期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一直受到不公平待遇。1998年4月7日,欧盟通过决议将我国从其反倾销政策中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中除去,给予我国一个介于“市场经济国家”和“非市场经济国家”之间的“特殊市场经济国家”待遇,并在《欧盟384106号规则》规定,我国企业被提起反倾销指控时如果要享受“市场经济国家”待遇,必须按照规定提出申请,只有满足五个条件,才被认为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经营活动。而在这五个大条件中,8条主要内容中有5个直接涉及会计的内容。由此可见,企业能否建立一套账目清晰的、按国际会计准则审计的基础会计账簿是企业能否取得“市场经济国家”待遇的重要条件之一。在我国颁布新企业会计准则之前,我国企业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在许多会计处理上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差异,成为直接导致我国绝大多数企业在反倾销调查中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而处于被动地位的重要原因之一。2.反倾销调查过程中的会计问题通常,国际反倾销调查的认定标准有两种:一种为价格倾销标准,一种为成本倾销标准。对于价格倾销的调查,实际上主要是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的调查;而对于成本倾销,因为他是一种亏本销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确定正常的价值时是不予考虑的。由于反倾销法中产品成本与会计学上的生产成本不一致和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差异,使企业会计在成本范围的界定和调整中遇到很大的困难。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化在倾销法律意义的界定上,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内。而正常价格是指该产品在出口国的国内市场价格,如果这个价格不能作比较的话,就用该产品在第三国的销售价格为依据来计算正常价格,或根据每单位固定和变动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构成价格来推算其正常价格。而从我国反倾销案例来看,我国产品的价格几乎都是用第三国的价格来代替,这其中主要原因在于他们对我国企业的会计核算等方面的不信任,也是由于过去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所导致。因此,反倾销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