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xxx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为加强xxx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xxx单位财产安全,保护校园环境,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xxx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x字"20XX"18号),结合xxx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第二条xxx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纳入技术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以“危险化学品谁使用、安全谁负责”为原则,落实校内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第三条xxx单位涉及危险化学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处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二章购买、运输和储存安全第四条使用单位购买危险化学品,必须提交《xxx单位危险化学品购买审批表》(见附件1),购买公安部门严格控制的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或剧毒化学品,须经处级单位审核,保卫处审批。其他危险化学品须经处级单位审批。购买同时由使用单位携带审批资料到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备案。第五条使用单位购买危险化学品前,须确保购买的危险化学品具备相应的存储条件,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特点,按量购买。第六条危险化学品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在具有相应资2-规定,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第1页共3页第四章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置第十六条危险化学品废物是指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化学品废物,应按下列类别分类收集和处置:一般化学废液、剧毒化学废液、废旧化学试剂、废旧剧毒化学试剂、化学固体废物、瓶装化学气体等。第十七条产生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单位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理工作,将产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品废物暂时分类收集并合理存放,由xxx单位统一组织收运和处置。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废物的收集、暂存和处置应遵照以下规定:(一)危险化学品废物收集后不得混储;收集容器应密闭可靠,不破碎泄漏;应存放在适当场所和位置,避免高温、日晒、雨淋或妨碍交通;(二)对具有放射性或感染性的危险化学品废物,应分别单独收集并密封,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加以适当屏蔽和隔离;(三)对已收集暂存的危险化学品废物,应建立相应的防护设施,避免遭受他人取用或意外泄漏而造成危害;(四)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危险化学品废物随意丢弃、掩埋地下或排入下水管道及任何水源。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置,原则上每学期xxx单位集中组织1次,由处级单位提交《xxx单位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置审批表》(见附件2)和废物清单等相关资料,实验室与资产管-3-理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处置。各使用单位不得私自处置。第二十条处级单位应组织本单位从事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理的人员接受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培训。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单位要立即启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专项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第2页共3页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保护现场,及时向xxx单位报告。凡可能自行救援的,使用单位应立即组织救援,边救援边报告;如情况紧急,也可先报警,然后再向xxx单位报告。第二十二条对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并造成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视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附件:1.xxx单位危险化学品购买审批表2.xxx单位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置审批表-4-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