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师范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问题的研究作者张蕾蕾院(系)商学院专业会计学年级2010级学号101601010指导教师汪要文日期2014年5月10日诚信承诺书郑重承诺:所呈交的论文是作者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下空一行,28号黑体加粗,居中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安阳师范学院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所使用过的材料。与作者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作者签名:日期:导师签名:日期:院长签名:日期:论文使用授权说明本人完全了解安阳师范学院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保密论文在解密后遵守此规定。作者签名:导师签名:日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问题的研究张蕾蕾(安阳师范学院商学院,河南安阳455000)摘要: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将企业合并划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这两大基本类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相同的一方或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是暂时性的;同时准则配套讲解对其判断标准和会计处理也做了相关规定。执行新的准则后,相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来说,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实务处理中更为常见,而本文就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其中存在的问题做一些简单探讨,文中尚有不当之处,还望指教。关键词: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会计准则;资产;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含义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相同一方或是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是暂时性的企业合并。在通常情况下,同一企业集团内部子公司、母子公司之间的合并也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的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称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称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上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核算,是按照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两种方式分别进行核算。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可将其看作是两个或者多个参与合并企业权益的重新整合,原因在于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来说,该类企业合并在一定程度上并不会造成构成企业集团整体经济利益的流入和流出,最终控制方在合并前后实际控制的经济资源也没有发生变化,有关交易事项并不能作为出售或购买来处理。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中不涉及自少数股东手中购买股权的情况下,合并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进行相关的处理:(1)合并方在合并中确认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仅限于被合并方账面上原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来看,其在企业合并发生前后能够控制的净资产价值量并没有发生变化,因此,即便是在合并过程中,取得的净资产入账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一般也不产生新的商誉,即不确认新的资产,但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账面上原已确认的商誉应作为合并中取得的资产确认。(2)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各项资产、负债应维持其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不变。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有关资产和负债不应因该项合并而改记其账面价值。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的,应当基于重要性原则,首先统一两者之间的会计政策,即合并方应当按照本企业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作为有关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3)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入账价值相对于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不作为资产的处置损益,不影响合并当期利润表,有关差额应调整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价值量相对于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