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区内大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工作方案为打造服务型政府,营造最优发展环境,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由区经济促进局牵头,联合26家政府职能部门,评选我区“绿色通道”企业,并为其办理“绿色通行证”。各有关部门为获评企业提供特别服务承诺,使持证企业享受到更优惠的政策和更便捷的服务。为进一步做好今后的“绿色通道”服务工作,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鉴于南山区企业“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对领导小组成员作如下调整:组长:李小甘区委副书记、区长副组长:王克力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罗敏区委常委、副区长成员单位:区委(政府)办、区监察局、南山公安分局、区经济促进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创新局、区人力资源局、区住房建设局、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区环保水务局、区城管局、市规划和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南山地方税务局、蛇口地方税务局、南山国家税务局、蛇口国家税务局、市地税第三稽查局、社保南山分局、深圳海关现场业务处、深圳海关驻特区办事处、深圳湾海关蛇口海关、深圳湾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蛇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山供电局。三、实施范围注册地址在南山区范围的企业。四、评定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守法经营企业:1、市政府公布享受便利直通车服务的企业2、南山区民营领军企业3、南山区纳税百强企业4、南山区销售(营业)额百强企业五、评选办法1.由区企业“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绿色通道”企业的评审等工作。原则上实行逐一审核、一票否决,各成员单位共同确定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2.各项评选指标的计算时间为上一年度的1至12月,原则上每两年评一次,在此期间新评选出来的民营领军企业直接纳入到当期的“绿色通道”服务范围。3.通过评定的企业由区政府颁发“绿色通行证”,证上注有持证企业名称,企业凭证在各职能部门享受“绿色通道”服务,有效期两年。六、评选依据1、各参选企业的守法经营情况由区各有关部门提供;2、各参选企业纳税情况由南山、蛇口国税局和南山、蛇口地税局提供;3、各参选企业营业(销售)额由区统计局提供。七、服务内容经评定获区政府颁发“绿色通行证”的企业,可凭该证享受有关部门提供的以下优先、优质服务:(一)南山公安分局1、为南山区“绿色通道”企业优先办理各种申请,提供预约服务。遇有特殊情况给予相应的特事特办,急事急办。2、为南山区“绿色通道”企业办理涉外人员,视情给予一定签证优惠政策,急事急办,预约上门受理外国人申请。3、对南山区“绿色通道”企业员工、大中专学校新生办理招调人员准迁入户手续上,可由单位专职人员凭该单位书面报告、委托授权书及专职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分局窗口优先办理。4、对南山区“绿色通道”企业聘用暂住人员办理居住证时,由单位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送所辖派出所受理(15个工作日完成)。(咨询电话:)(二)区经济促进局1.三资企业:⑴“绿色通道”企业办理新办项目或变更项目审批,若材料齐全、规范,变更项目应在4个工作日内办结。⑵优先办理每年度企业联合年检事宜。2、“三来一补”企业:⑴新办项目审批、变更项目审批(包括增加设备、增加营业范围、变更中外方法人代表、延期等)即来即办;⑵办理设备转厂、国内购料申请、内销申请、设备退港、深港生产用直通车、设备解除等备案业务即来即办;⑶办理终止协议审批,1个工作日内办结。3、其他服务:⑴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⑵优先安排国内外各种展销会的展位。(咨询电话:、)(三)区教育局对于南山区“绿色通道”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经区经济促进局、教育部门审定:1、保证其子女优先、就近安排学位入学;2、对要求安排子女进入北大附中、附小,中加学校等优质民办学校学习的,给予适当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入学;3、对学龄前儿童,优先提供政府幼儿园学位就读。(咨询电话:)(四)区科技创新局对申报认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做好咨询及协调服务工作。(咨询电话:)(五)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