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措施的特点、拘传、传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目录•强制措施的特点•拘传•传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特点01强制措施的定义•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各种强制方法。强制措施的种类•强制措施包括拘传、传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拘留。强制措施的特点分析强制措施的特点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强制性:强制措施的核心特点是其强制性,即通过国家公权力的运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剥夺。预防性:强制措施的目的是预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毁灭证据、干扰诉讼等行为,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暂时性:强制措施通常是暂时性的,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会逐渐解除。法定性:强制措施的适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否则可能构成违法。任意性: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适用某种强制措施。拘传02拘传的概念01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强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02拘传是一种常见的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是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及时到案接受调查和审判,维护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拘传的条件拘传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只有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在案或者虽在案但不宜羁押的情况下,才可以采取拘传措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采取拘传措施时,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和权限,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拘传的程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采取拘传措施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证件,并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案接受讯问。01被拘传人应当在拘传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和签名或者盖章的地点。0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应当将被拘传人送交看守所或者其他指定的羁押场所羁押,并对其进行讯问。讯问结束后,应当将被拘传人及时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03传唤03传唤的概念传唤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口头或书面通知,要求其到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传唤是强制措施的一种,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传唤的条件01020304传唤的条件包括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场或者不在场,但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犯罪事实存在;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身份、住址等基本信息清楚、准确;3.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认为有必要进行传唤。传唤的程序传唤的程序包括1.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应当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出示传唤证或口头传唤;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在传唤证或口头传唤上签名或者盖章;3.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关权利和义务;4.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传唤后立即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讯问。取保候审04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员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采取一定的担保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期限内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条件010203040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被拘传或传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必须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取保候审期间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和限制;如果违反规定,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保证人可能会被追究责任。取保候审的程序申请审查1.A1.B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申请员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决定执行1.C1.D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决定交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并签订保证书,开始执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05监视居住的概念监视居住定义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