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水镇关于县人大常委委员会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审议意见的整改报告[1]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审议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尊敬的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药品是人的生命安全之保障,我院在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对我镇的药品市场进行了规范管理,现就我镇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情况的审议意见整改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以汇报:一、加强法制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和药品从业单位的法律意识,营造依法治药的社会环境《药品管理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因此,搞好法律宣传,增强涉药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是贯彻《药品管理法》的基本要求,也是做好药品监管工作的基础。我院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利用“六一”重大节日,组织人员,通过设点咨询、印发传单、广泛宣传《药品管理法》和识别假劣药械的基本常识,发放宣传单3500余份,接受上千人咨询。积极配合县药监部门举办了培训班1期,参训人数30人次,从药人员受训率达到98.5%。,全镇药品从业人员都通过了县药监部门的严格考核,做到持证上岗。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逐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近期积极配合县药监部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其它违法行为,不断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于2010年8月14日对全镇18家药房,31家村卫生室和1家私人诊所的药品进行检查,对药品的进购途径、药品的摆放、储存情况及假劣药品和过期药品进行抽查,发现药品摆放凌乱3家,药品未明码标价销售的7家,查处过期药品8瓶,并进行现场销毁,对违规药品从业人员进行了批第1页共2页评教育,要求其每月上报进药渠道,品种、经额。及时上报药品副反应情况。三、大力推进“两网”建设,打造农民用药安全屏障调整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药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重新明确了2名卫生人员任药品协管员,和12个村成立药品信息员,形成了乡、村两级协管网络,对村级信息员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信息员职责,使其成为药品监管的“千里眼”和“顺风耳”。目前,覆盖全镇的监督网络已初步形成,辖区内一旦发现假劣药品,信息员会迅速举报,以便执法人员及时查处。四、存在问题一是乡镇药品协管人员无处罚权,打击力度不强。二是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不强。一些药品经营单位不是把公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守法经营意识淡漠。有的经营企业不重视提高管理水平,而是千方百计逃避监管,增加了监管的难度。三是假劣药品还没有绝迹,一定程度上还在威胁居民健康。五、今后打算(一)我们将配合县药品管理部门坚决对制售假劣药品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及时反馈制造和销售假药、假冒名优新特药品等违法犯罪信息;进一步完善“两网”运行模式,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两网”在加强农村药品监管和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程序中的作用,切实保障农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二)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法》的宣传和药品知识的普及;增强涉药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