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税收负担是否合理对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有很重要的意义。自从我国进行了税制改革以后,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各地区的税负水平也发生了变化。通过对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教育行业的税负水平的合理性的分析,揭示当前我国教育劳务税收征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强教育劳务税收征管的措施及建议。关键词:税负;教育行业;对比ABSTRACTIfthetaxburdenisreasonablehasveryimportantsignificanceastheroleofeconomicleverage.Sinceourcountryhascarriedonthetaxreform,withtheimprovementofeconomicdevelopmentlevel,thedeepeningofeconomicsystemreform,theregionaltaxburdenlevelinChinahasalsochanged.Throughtheeconomicdevelopedregionsandunderdevelopedregionsintheanalysisofthetaxburdenlevelofrationalityofeducationindustry,revealingthecurrentsituationandexistingproblemsofeducationservicestaxcollectionandadministration,andputsforwardthemeasurestostrengthentaxcollectionandmanagementeducationservicesandadvice.Keywords:burdenoftaxation;educationsector;comparison税收负担是指国家征收的税款占纳税人税源数量的比重,反映出税款与社会新增财富之间的内在关系,以主体不同税负反映了两个方面,一是反映了国家在税收课征时的强度要求,即:要征收多少税收;二是反映了纳税人在税收缴纳时的负担水平,即:承担了多少税款。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阶段,对教育的发展也越来越重视,着力缩小沿海与内陆欠发达地区教育的税负,协调效率与公平的关系。[1]本文利用各种指标衡量两个地区的税负水平,结合其经济总量,财政收入机制,税收管理机制等比较两地区的教育税负水平差异,判断其是否合理,进而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提出促进教育税负合理,实现社会公平的措施。[2]一、现行税收政策在教育事业方面的优惠(一)关于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方面1.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对高校后勤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及为高校教学提供后勤服务取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入;对社会性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取得的租金收入;对设置在校园内的实行社会化管理和独立核算的食堂,向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2.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3.对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可以比照福利企业标准享受国家对福利企业实行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高校后勤实体为高校师生食堂提供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调味品和食堂餐具,免征增值税;对高校后勤实体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免征增值税。4.纳税人对教育事业的捐赠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5.对高等学校等的技术转让对高等学校、各类职业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6.对学校经批准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收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收费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3](二)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财产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