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1页其他国家投资促进机构的做法及经验黄晓玲、顾文文、黄慧第一节投资促进活动的发展一、投资促进业务的发展状况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外国直接投资(FDI)对于世界众多国家经济发展中诸如资本供应、技术进步、扩大贸易、促进竞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认同。也正因如此,各国纷纷对外资放宽限制、增加优惠,彼此之间争夺FDI的竞争愈演愈烈。在此背景下,投资促进(InvestmentPromotion)活动成为各国政府利用外资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邓宁所归纳的,决定跨国直接投资的三个必要条件分别是“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以及“区位优势”。跨国投资活动实质上是“所有权优势”与“区位优势”通过“内部化”方式得以结合。在存在“内部化优势”的产业,“所有权优势”与“区位优势”的相互匹配问题,就成为跨国投资能否实现的核心问题。投资促进活动正是围绕着如何最大限度、最高效率地促成两者的匹配而展开的。国际投资于各国经济发展重要性的显现,加剧了受资国(地区)之间争夺外商投资的竞争,无论是传统跨国投资目的地的发达国家,还是后起的发展中国家,抑或是转型经济国家,都纷纷设立专业化的投资促进机构(IPAs,InvestmentPromotionAgencies),力图借助投资促进机构的活动,将本国、本地区的优势充分展示,吸引相应的外国投资。目前只有极少数国家尚未设立投资促进机构,绝大多数国家都至少设立国家一级(nationallevel)的机构,有些国家还设立了许多区域性(sub-nationallevel)的机构和驻海外机构(overseasoffices)。国家一级的投资促进机构在发展中国家与转型国家发展与扩张最快,这主要因为90年代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投资自由化进展迅速,转型经济体也在此间开始融入世界经济。区域性的投资促进机构则在发达国家发展较快,这可归因于这类国家投资促进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发达国家与开放进程较快、外资受重视程度高的发展中国家设立的海外机构较多,这些海外机构的选址多密集于主要的投资来源国,如美国、欧盟成员国、日本以及各自的周边国家。大多数的投资促进机构都属于政府部门,但由于投资促进活动的特殊性,这些机构一般都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处于半官半民的地位。投资促进机构的经费约有70%以上都是由政府提供的,服务性收费、国际援助等约占经费的30%。当然,各机构具体情况各异,经费来源组成也有很大差异。在各国投资促进机构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为了适应国际投资促进活动的发展,加强各国在该领域的合作与协调,在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的倡导下,世界投资促进机构协会(WAIPA,WorldAssociationofInvestmentPromotionAgencies)于1995年成立,成员发展迅速,至2002年12月,来自134个国家的147个全国性或区域性的投资促进机构已成为其会员。协会作为世界参与范围最广泛的投资促进组织,为其成员提供了交流信息、相互合作的平台,提供培训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机构工作人员的服务。协会每年举行年会,2003年1月在日内瓦召开的WAIPA第八届年会上,着重商讨了在国际投资下降、投资促进竞争更加激烈的背景下,如何发挥IPAs的职能,在促进出口导向FDI方面的对策;加强各个层次(国家、省、市)的投资促进;建立最佳投资促进体系;以及FDI发展趋势对IPAs策略的影响等议题。二、投资促进活动的未来趋势第2页共11页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1页无论受资国(地区)的区位优势有多大,都只有在为投资者所认知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吸引投资,将潜在优势转化为现实优势。投资促进旨在推介当地的区位优势,随着国际投资在广度与深度上的拓展,投资促进的重心与方法也出现了显著的发展与变化。第一代投资促进活动的主旨是向外资开放国内市场,第二代投资促进活动开始向外商“推销”(market)其区位优势,在空间上为区位优势与所有权优势的结合提供场所,创造机遇。第三代投资促进活动转向了“选定目标的投资促进”(targetedpromotion),因为任何受资国(地区)的区位优势都不可能适应所有类型的投资,而只是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