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湖北省复赛相关工作一、作品报送(一)报送时间:请各学校将初赛遴选的优秀作品于2014年6月15日前报省复赛组委会办公室。(二)作品报送要求1.征文类、职业生涯规划类文字作品报送纸质版,每件一式一份;同时报送作品电子版至复赛组委会。纸张大小:A4。电子版格式为WORD,征文类作品大小不超过40K,职业生涯规划设计作品大小不超过500K。2.书法、绘画、摄影、雕塑、工艺品等报送1份原件,摄影类作品同时报送电子版。书画作品不用装裱。3.动漫设计类、微电影类和展演类每份作品寄送光盘1份,光盘上用黑色油笔写清赛项、省、作品名称、学校、作者。动漫作品不超过10M,微电影、展演类作品不超过200M。4.每份作品均须命名,尤其是书画、舞蹈等不得以绘画、书法等类别名作为作品名。每份作品应附复赛参赛作品评选签单(附件4)。(三)作品格式要求请按照教育部五部门文件关于赛项及作品的要求(附件1)执行。二、省复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桥机新村2号(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职德育工作专业委员会),邮编:430052联系人:田栋(13971280520),何昀(18627132373);QQ群:51153575,电子信箱:hbzjdy@163.com次竞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报送的作品如发生著作权纠纷,由参赛者承担相关责任。所有参赛作品不退还作者,参加复赛作品的处理权归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委员会,组委会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参赛作品(印制光盘、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赛项及作品要求2.学校竞赛情况统计表3.复赛参赛作品数据库4.复赛参赛作品评选签单2014年4月10日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赛项及作品要求教职成厅函〔2014〕2号本届竞赛活动共包括6类15个赛项。一、征文类(3项)。围绕“梦想照我前行”“我眼中的传统文化”“创业之星”等主题,作品题目自拟,体裁不限,语言平实,表达真情实感,不说套话、空话、假话,字数不超过2000字。“梦想照我前行”征文赛项:引导学生树立自己的职业梦、青春梦,结合个人的理想和追求,深刻领会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以实干兴邦精神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眼中的传统文化”征文赛项:引导学生从自己的视角出发,关注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文化传承的人或事,抒发对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的看法与感悟,提升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创业之星”征文赛项:组织在校学生采访创业有成的毕业生,宣传“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先进典型,使学生增强创业意识、树立创业信心、感悟成才之路。作品应表现出创业者的奋斗历程、创业精神和对社会的回报,突出采访者的感悟等。可由个人完成,也可由2~3名学生合作完成。二、职业生涯规划类(1项)。职业生涯规划设计赛项:将此赛项与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内容有机结合,引导学生认清自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的生力军,坚定理想信念、树立信心、努力学习,规划好自己的职业生涯,做到青春勇担当。作品应以准备从事的职业要求为标准,以自身职业能力的提高为重点,制订具体计划和措施,要求目标明确、措施可行,字数不超过3000字。三、摄影类(3项)。包括以“志愿服务剪影”“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最美中国”为主题的摄影赛项。“志愿服务剪影”赛项: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各种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记录并弘扬相互关爱、服务社会的志愿服务精神,传播新时代雷锋精神,以“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道德风尚来教育感化自己。“奋斗的青春最美丽”赛项:引导学生用镜头记录各岗位青年身上所展现的奋斗精神和职业魅力,树立“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理念,体会奋斗拼搏的价值。作品要展现对青年脚踏实地、不懈奋斗的赞美,体现对劳动创造幸福生活的生动诠释。“最美中国”赛项:引导学生发现祖国之美、家乡之美、校园之美,学会感受美、欣赏美、创造美,提升热爱祖国、建设家乡的自觉性和使命感。作品表达美在山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