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资料请访问.(.....)更多企业学院:...../Shop/《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Shop/40.shtml《总经理、高层管理》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Shop/38.shtml《中层管理学院》46套讲座+6020份资料...../Shop/39.shtml《国学智慧、易经》46套讲座...../Shop/41.shtml《人力资源学院》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Shop/44.shtml《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77套讲座+324份资料...../Shop/49.shtml《员工管理企业学院》67套讲座+8720份资料...../Shop/42.shtml《工厂生产管理学院》52套讲座+13920份资料...../Shop/43.shtml《财务管理学院》53套讲座+17945份资料...../Shop/45.shtml《销售经理学院》56套讲座+14350份资料...../Shop/46.shtml《销售人员培训学院》72套讲座+4879份资料...../Shop/47.shtml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文件蚌银发〔2009〕120号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短期再贷款管理操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再贴现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蚌埠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蚌埠市分行、徽商银行蚌埠分行,安徽怀远农村合作银行、蚌埠市区农村信用联社、五河县农村信用联社、固镇县农村信用联社:为进一步规范蚌埠市辖区各金融机构短期再贷款、再贴现业务的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根据《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短期再贷款管理操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农村信用社再贷款管理操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再贴现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合银发〔2009〕20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短期再贷款管理操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再贴现管理操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1.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短期再贷款管理操作规程2.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再贴现管理操作规程3.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限额申请书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主题词:货币信贷规章操作规程通知内部发送:行长、副行长,办公室、货币信贷管理科、会计财务科、营业室、事后监督中心、内审科,人行各县支行。联系人:李倩联系电话:0552-3075065(共印11份)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办公室2009年11月11日印发附件1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短期再贷款管理操作规程为加强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短期再贷款管理,规范业务操作,防范资金风险,根据总分行、合肥中心支行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短期再贷款管理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第一条短期再贷款包括头寸再贷款、中小金融机构再贷款。第二条短期再贷款分为信用贷款和质押贷款。可作为质押贷款权利凭证的有价证券为:国库券、中国人民银行融资券、中国人民银行特种存款凭证、金融债券和银行承兑汇票。第三条短期再贷款的对象仅限于辖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和全国性或区域性商业银行设立的分支机构(以下称为借款人),其中中小金融机构再贷款对象为具有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第四条短期再贷款划分为1年以内、20天以内和7天以内三个期限档次。第五条发放短期再贷款应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对金融机构短期再贷款利率。第六条本《操作规程》规定审批发放的短期再贷款中,头寸再贷款只能用于解决借款人同城票据清算和联行汇差清算的临时头寸不足,以及其他短期流动性不足;中小金融机构再贷款可用于解决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扩大消费信贷的合理资金需要。第七条借款人申请短期再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在人民银行设立准备金存款账户;(二)借款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应足额存放法定存款准备金;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借款人,应在申请贷款之前3个月内未发生透支行为;(三)资信情况良好,能按期归还短期再贷款;(四)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借款人出现临时性头寸不足,需要向人民银行申请短期...